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及红河州教体局工作要求,结合个旧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收七年级新生;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原则,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5500人
招生入学
各初中学校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7月1日前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备案。
2024年个旧市初中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范围:➤点击查看
个旧市第一中学
为保证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覆盖城乡各级学校,结合个旧市第一中学的实际情况,招生要求如下:
招生范围
个旧市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
400人(其中,定向市属各小学50人,电脑随机摇号录取350人)
报名条件
(1)2024年个旧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3)家长学生自愿,身体健康。
招生程序
(1)由各中心校、城区小学组织学生预报名,当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人数小于或等于2024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人数大于2024年招生计划时,由市教体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名单。
(2)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已被学校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初中划片入学。
(4)被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学生,不再参加个旧市第一中学电脑随机摇号。
工作安排
(一)招生入学宣传(5月份)
各小学开展省、州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二)预报名(7月4—5日)
有意向就读个旧市第一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预报名。7月5日11:00前,城区各小学、各中心校把预报名名单报市教体局教育科。有意向就读其余市属初中学校不需要预报名。
(三)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7月6日)
根据各中心校、城区小学的预报名情况,由个旧市教体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工作。个旧市第一中学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工作结束后,未能就读个旧市第一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体局按对口直升的办法,安排到对应初中学校就读;被随机确定到个旧市第一中学就读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对应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就读资格。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时,邀请驻教体局纪检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监督,全程录像,及时公布确定的入学名单。
(四)新生注册
个旧市公民办初中学校统一注册时间,2024年7月13日—14日办理注册手续。
其他事项
(一)个旧户籍学生返回个旧市初中学校就读
在市教体局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市教体局统一协调安排就读。
(二)非个旧户籍学生选择个旧市初中学校就读
若个旧市初中学校有空余学位,非个旧户籍学生先到市教体局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市教体局协调安排就读。
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严明招生纪律
各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招生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
(三)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一律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教体局将对保障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行为。
监督电话:(0873)3059711、(0873)3059712
根据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4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实施办法》(红招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个旧市六年级毕业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推荐办法。
推荐计划
个旧市共计推荐120名六年级毕业生到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就读七年级。
推荐条件
1.个旧市户籍,且在个旧市所属小学有5、6年级在内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3.家长学生自愿,身体健康,适合在寄宿制学校就读。
推荐办法
1.推荐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实施,相关部门监督。
2.城区、中心校推荐指标分开下发,不相互占用。
3.各中心校依据推荐条件及市教体局分配的摇号计划数,以中心校为单位按1:5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报市教体局汇总后,按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各中心校学生入学资格;城区各小学依据推荐条件及市教体局分配的摇号计划数,按1:5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报市教体局汇总后按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城区学生入学资格。
4.取得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体局对其户口本、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含5、6年级在内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等情况)进行审核,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工作安排
1.校级推荐。7月4—5日,各中心校、城区学校按到校指标组织推荐,并于7月5日11:00前将推荐名单报市教体局教育科。
2.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7月6日(星期六),市教体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工作,邀请驻教体局纪检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监督,全程录像,及时公布确定的入学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上报相关材料。各中心校、城区学校组织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填报入学登记表,连同学生花名册于7月16日17点前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就读资格。
其他说明
1.学生入学注册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以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2.各中心校、城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文件要求,按照透明公正的原则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推荐。
3.此方案报州教体局备案。
监督电话:(0873)3059711、(0873)305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