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松北区小学毕业生
(一)各初中学校对口小学
初中学校名称 | 对口小学名单 |
1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 | 哈尔滨市松花江小学校、哈尔滨市永胜路小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五小学校 |
2哈尔滨市松浦学校初中部 | 哈尔滨市松浦学校小学部 |
3哈尔滨市第九十五中学校 | 哈尔滨市松北前进小学校、哈尔滨新区第四小学校 |
4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 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新区师范附属小学校 |
5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 | 哈尔滨新区第一学校、哈尔滨新区花园小学校、过渡性安置哈尔滨新区第一小学校小学毕业生 |
6哈尔滨市第四十八中学校 | 哈尔滨市万宝小学校 |
7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中心校、哈尔滨市道北小学校 |
8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二中学校初中部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二中学校小学部 |
9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 | 哈尔滨市乐业小学校。 |
10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二中学校 | 哈尔滨市台屯小学校 |
(二)原松北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居住证)、住宅产权证等相关信息,结合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结合区情和校情,2024年原松北区小学升初中继续实施对口直升政策。
二、利民学区小学毕业生
利民学区各小学毕业生基础名册以电子学籍数据为准,采取对口直升和统筹安置相结合的升学政策。新区第三小学和新区第四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庭房产和户籍实际情况,填报拟就读初中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生学校学位承受能力,学生家庭房产、户籍实际,参考学生入学志愿,进行统筹安置;新区第二学校、新区第三学校和新区第七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对口升初中政策。
1.新区第三小学毕业生:学生依据家庭房产和户籍实际情况,在新区第二学校、新区第三学校、新区第五学校和新区第七学校四所学校中选择拟就读初中学校。
2.新区第四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生依据家庭房产和户籍实际情况,在新区第二学校、新区第三学校、新区第五学校和新区第七学校四所学校中选择拟就读初中学校。
3.新区第二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4.新区第三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5.新区第七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