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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5-22 23:44:2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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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五通桥区实际情况,现将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义务教育招生统一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中小学有序招生入学的良好生态。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面向每一所学校,实行阳光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坚持就近划片和对口直升原则。公办小学依据户籍地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初中采取对口小学毕业生直升进行招生。

  (四)坚持班额均衡原则。充分挖掘各中小学资源潜力,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起始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的大班额。

  (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公、民办学校同步启动招生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发布公告、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录取等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1.小学招生对象:招收招生范围内有正式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城区小学优先满足五通桥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即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为同一户口簿。(户籍迁入城区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24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五通桥区,但户籍不随直系亲属而随其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城区小学的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和随迁人员子女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3.镇域小学优先满足镇域内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等适龄儿童入学。

  4.延缓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5月20日至21日)内持相关印证材料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报镇政府、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缓入学时间,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

  1.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类型:

  对口直升:竹根镇辖区内的实验小学、向阳小学、瓦窑沱小学2024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佑君初级中学;盐码头小学、跃进小学2024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竹根初级中学。

  其他镇辖区内小学2024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该镇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其中:冠英镇冠英学校初中部招收冠英学校小学部2024届毕业生;冠英镇杨家小学2024届毕业生对口直升杨家初级中学。

  其他类型:城区初中(佑君初级中学、竹根初级中学)优先满足对口直升学生入学,其余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及随迁人员子女等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镇域初中优先满足镇域内对口直升学生和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等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范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镇域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2)。因“两项”改革后,户籍信息还未完全更新,招生范围仍沿用原名称。

  城区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镇域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2:点击查看

  (二)招生计划: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招收新生323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1530人,初中七年级新生计划招生1700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详见附件3),确因特殊情况或不可预知因素需增加招生计划的,要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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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户籍学生

  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直系亲属为同一户口簿的户籍证明。

  (二)随迁子女

  1.城区就读:五通桥区中心城区居住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入学提供)。无居住证的,补充提供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镇域就读:五通桥区镇域内居住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入学提供)。无居住证的,补充提供监护人在镇域内购房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法定监护人在镇域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镇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残疾儿童

  三类残疾(听残、视残、智残)儿童原则上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他类残疾儿童凭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学校应完善其学籍,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入学,对已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加强管理,防止流失。

  (四)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援鄂医疗队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出具印证材料。

  六、招生办法

  (一)网上申请学位

  1.申请时间:

  城区学校:5月24日上午9点至5月31日下午6点

  镇域学校:5月27日上午9点至6月3日下午6点

  2.申请办法:需要在五通桥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从报名入口进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上申请学位:

  (1)微信公众号:川教通(推荐使用)

  (2)一网通办:www.sczwfw.gov.cn。

  3.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根据入学类型(户籍类、直升类、优抚类、随迁类)选择一个相应端口申请学位,申请学位时填报信息内容必须详实准确,按规定时间填报并成功提交,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可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家长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数据由区教育局成立初审组进行审核。全省招生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学籍等系统对接,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报学位的,将取消其资格。

  4.未按时在网上申请学位的五通桥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二)录取方式与批次

  1.录取批次。

  (1)小学分三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招生范围内户籍类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符合政策的优抚类人员子女,第三批次是符合政策的随迁类人员子女。

  (2)初中分三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对口直升类具有小学学籍的2024届毕业生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适龄少年,第二批次为符合政策的优抚类人员子女,第三批次是符合政策的随迁类人员子女。

  2.录取方式。

  城区学校:

  (1)小学:每类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其中:①户籍类批次:一类户籍: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第二类户籍:适龄儿童和父亲或母亲未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②优抚类子女和随迁类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录取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2)初中:每类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优抚类子女和随迁类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录取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镇域学校:

  镇域中小学每类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镇域公办学校。

  七、招生日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日程。

  城区学校(详见附件4):点击查看

  镇区学校(详见附件5):点击查看

  (二)各校于5月22日前拟定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教育股核准备案,并于网上申请学位前在校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学位申请方式、报名时间等重要信息。

  中小学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重要提示

  请入学新生做好入学体检(含结核病筛查)、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

  学位申请流程及操作说明: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