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精神,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道孚县实际,特制定《道孚县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要求,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网上招生统一管理,特殊群体入学需求全面满足、招生行为监管到位目标。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县教体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础教育股负责人、各校(园)长、具体负责义教招生教师为成员的义教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和宣传解读
遵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严禁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校(园)于5月18-30日组织学生及家长进行阳光招生活动宣传,优化登记入学,便捷招生入学流程。
三、义教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城区学校
1.道孚县城关第一完小
招生规模:6个班300人。
招生对象:原则招收户籍在道孚县鲜水镇适龄儿童、城区外来务工子女、随迁适龄儿童、需优待群体子女和撤并学校所在乡镇区域户籍适龄儿童,有空缺时补录范围外乡镇有意向就读且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下同)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道孚县城关第二完小
招生规模:4个班200人。
招生对象:原则招收户籍在道孚县鲜水镇适龄儿童、城区外来务工子女、随迁适龄儿童、需优待群体子女和撤并学校所在乡镇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录满为止(若城关第二完小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所有报名人数通过第三方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摇号录取的将派位到城关第一完小就读,摇号产生的经费暂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垫付)。
撤并学校对应乡镇:仲尼镇、下拖乡、扎拖乡、瓦日镇、木茹乡、各卡乡、麻孜乡
(二)乡镇片区学校
各乡(镇)小学原则招收所在乡镇的行政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包括需优待群体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和随迁适龄儿童。在不突破生源定额前提下,其它片区适龄儿童,可按照家长意愿择校入学,录满为止。
(三)初中学校招生
1.道孚中学(10个班,550人):按照一校多片招录道孚户籍学生、需优待群体子女和各类随迁子女,录满为止。
2.道孚县二中(4个班,220人):原则招收八美片区户籍学生、需优待群体子女外来务工和随迁子女,在不突破生源定额前提下,其它乡(镇)适龄学生,可按照家长意愿补录就读,录满为止。
四、政策解读
外来务工子女:在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随父母或监护人搬迁到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子女和道孚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子女。
需优待群体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适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消防一线应急抢险人员子女依据相关政策按就读意愿安置就读,名单由县卫健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审定提供,县教育部门公示。
五、报名材料
(一)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原件,提供户主页和子女页的复印件。
2.卫生健康部门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证明。
(二)随迁(经商、务工、购房、工作)子女
1.户口簿原件,提供户主(或监护人)页和子女页的复印件。
2.父母(监护人)在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单位职工子女随迁证明。
3.卫生健康部门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证明。
六、报名程序
家长端报名端口:关注微信公众号“川教通”,进入对应学段进行报名。
6月6日-6月30日:完成报名工作(幼升小:各幼儿园负责宣传,配合各小学校指导报名;小升初:各小学校负责宣传,配合各中学指导报名)。
7月1日—7月15日:完成审核录取工作。
7月16日—7月25日:完成“全省系统”招生学位确认工作。
七、报名要求
1.各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登记提交的相关材料务必完整且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学资格。
2.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学生重复注册学籍,若隐瞒已注册学籍情况再次进行网上入学登记,将被退回原学籍学校就读。
3.网上入学登记的信息将作为注册学籍的依据,请监护人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