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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5-17 11:27:31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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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叙永县实际情况,现将叙永县2024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叙永镇中心校7个班,叙永县实验小学4个班,叙师附小8个班,西外街小学3个班,东大街小学7个班,银顶小学6个班,叙永镇实验小学校7个班。合计42个班,合计招生2310人(班额不超过55人)。

  二、招生对象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本年招生范围。

  (二)招生类型

  1.户籍类:叙永城区户籍儿童。

  2.优抚类: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3.随迁子女类:

  (1)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

  (2)城区购房户子女:监护人或儿童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3)城镇企业职工、务工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连续缴纳社保金4个月以上,以具体就业、务工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4)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含免税),以叙永县城具体经商营业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5)拆迁安置户子女:以具体安置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三、招生办法及流程

  (一)学区划分:点击查看学区划分明细

  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以户籍、购房、经商以及务工等所在区域划片招生。

  (二)网报信息

  各类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家长)按照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通过下载“川教通APP”或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进入平台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网上申请。

  (三)网报信息所需资料(拍照上传)

  1.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职工入职介绍信(或调动通知)原件。

  3.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优抚对象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发票原件;(3)法定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发票原件或者能够佐证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

  6.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

  7.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城镇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城镇企业、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城镇企业、务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金4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工作日程安排:点击查看日程及流程安排明细

  (一)网上信息采集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各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5月13日-19日,通过下载“川教通APP”或登录“全省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网报上传所需资料。

  (二)网报信息初审和现场资料审核清单

  7月6日-7日,叙永镇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各类适龄儿童的家长到所在片区小学进行网报信息初审和现场资料审核。

  (1)家长需提供网报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行政、事业正式职工入职介绍信或调动通知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信息补录

  8月30日-31日,由于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或者现场资料审核的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由家长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现场采集和审核。

  (四)录取(分三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经审核通过的叙永城区户籍、优抚对象、拆迁安置户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等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经审核通过的购房户子女未超过第一批次录取后的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录购房户子女名单,未被招录的购房户子女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相邻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3.第三批次:经审核通过的城镇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数未超过第一、第二批次录取后的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录随迁子女名单,剩余的随迁子女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相邻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第三批次仍未招录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置到县城附近学校就读。

  (五)电脑派位

  1.电脑派位时间:2024年8月31日。

  2.电脑派位地点:叙永镇中心校。

  3.电脑派位主体:叙永镇中心校。

  4.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捆绑派位。

  5.电脑派位学校安排:叙永镇中心校、叙永县实验小学、东大街小学互派学位;叙师附小、叙永镇实验小学校、银顶小学、西外街小学互派学位。

  6.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叙永镇纪委相关人员和参加电脑派位家长代表(现场随机确定)现场监督,全程录像监控,现场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通过各小学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六)现场报名入学

  8月30日至31日,一年级新生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9月1日正式行课。

  其他事项

  (一)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进行登记,否则取消登记资格。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后补报名者,统筹安排入学。严禁适龄儿童、少年重复报名和伪造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镇中心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6227624、0830-622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