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始兴县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采取现场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次:5月25日-26日(上午08:30--11:50,下午14:30--17:20);第二次:6月2日(上午08:30--11:50,下午14:30--17:20)。
报名地点:实验小学、逸夫小学、高峰小学、丹凤小学、丹凤小学江口校区、太平镇中心小学。
三、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始兴县城正式户籍或流动人口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11个班495人;逸夫小学6个班270人;高峰小学9个班405人;丹凤小学8个班360人;丹凤小学江口校区2个班90人;太平镇中心小学6个班270人。
五、录取原则
当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优先保障5类申报者:1.户籍;2.房产;3.烈士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4.规划教育用地协商确定户籍人员;5.进城经商、务工类,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公办学校。
六、发放通知书
7月6-7日由登记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登记范围
(一)实验小学报名点登记范围
1.户籍:县城墨江南路、墨江北路以东至县造纸厂,北门路以南至解放路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东郊、东升居委会户籍居民的适龄儿童,居住在东郊、东升居委会辖区内的城镇非农业户口,柑梓村适龄儿童。
2.房产: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墨江南路、墨江北路以东至始兴中学,北门路以南至解放路持有合法房产。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丹霞英才持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4.县城规划教育用地协商确定的户籍适龄儿童。
(二)逸夫小学报名点登记范围
1.户籍:县城红旗路以南,墨江南路以西至墨江桥北路,永安大道以南,红旗路北巷下街以西至墨江桥北路,解放路至南门路以南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城南派出所非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
2.房产: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红旗路以南,墨江南路以西至墨江桥北路,永安大道以南,红旗路北巷下街以西至墨江桥北路,解放路至南门路以南,墨江河南岸天元桥与墨江桥之间持有合法房产证明。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丹霞英才持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4.县城规划教育用地协商确定的户籍适龄儿童。
(三)高峰小学报名点登记范围
1.户籍:在公园北路、丹凤东路以东至明德中学(原中等职业学校),北门路以北至碧桂园小区,红旗路以北、墨江北路以西至红旗路北巷下街的城镇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户籍原城郊村、县城北门路以北至风度中学的适龄儿童。
2.经太平镇政府规划、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布局调整中规划撤并到县直小学(斜潭、浈江、武岗、新屋场、观茶、奇心洞等学校)的适龄儿童;
3.房产:法定监护人在公园北路、丹凤东路以东至中等职业学校,北门路以北至碧桂园小区,红旗路以北、墨江北路以西至红旗路北巷下街持有合法房产证明。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丹霞英才持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四)丹凤小学报名点登记范围
1.户籍:墨江桥北路、丹凤东路以西至狮石下,丹凤山公园以南至墨江河北岸的城镇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户籍在狮石下、东湖坪、罗围、罗所的适龄儿童。
2.房产:法定监护人在墨江桥北路、丹凤东路以西至狮石下,丹凤山公园以南至墨江河北岸持有合法房产证明。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丹霞英才持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4.县城规划教育用地协商确定的户籍适龄儿童。
(五)太平镇中心小学、江口小学报名点登记范围
1.户籍:太平镇辖区内适龄儿童。
2.房产:太平镇辖区内住户以及居住在石人嶂广晟公司驻韶国有工矿企业棚改区的棚改户。
3.经商、务工:太平镇辖区内所有经商、务工类人员。
八、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的有效证件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户籍范围申请:入学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
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二)县城购房申请:①入学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或在房管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首付支付凭证、购房正式发票),交房日期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③非韶关市户籍者,监护人还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④以小产权房申请登记的,需提交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土地权证以及付款凭证,学校要入户调查“住·房”是否一致,并以学校入户调查为准;“住·房”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三)县城经商申请:①入学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在始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的工商营业执照;③社保证明(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县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半年以上(含半年)且还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四)企业务工申请:①入学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的务工单位证明;③社保证明(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县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半年以上(含半年)且还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④法定监护人在相应登记范围内的《租房合同》(并同时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请法定监护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对不按时不按规定到现场申请报名者,但又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附近其他公办学校。
2.法定监护人须提供真实证件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证件材料不齐者,不通过审核。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重读,如有弄虚作假者退回原学籍所在学校,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3.一个适龄儿童只能通过一种申请类型在县城小学就读,不得出现在多个登记点重复申请。如发现重复申请情况,统一安排在附近其他公办学校。
4.按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
5.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始兴县教育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