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生育政策、户籍制度放开、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持续影响,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继续保持高位,在校生规模进一步增加。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平稳顺利完成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9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将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招生入学要求
(一)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2024年,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85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万人。各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进行核定,并根据生源情况、在校生情况及时调整。
(三)继续实施公民同招。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与公办学校相同,招生范围限于新区,招生工作按《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号)要求进行,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的计划招生(详见附件1),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
(四)优化招生报名流程。2024年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网上报名指南)将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https://www.xihaian.gov.cn/zwgk/bmgk/jyty/gkml/gsgg/)发布(查询路径如下: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五)严格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各学校要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4〕190号)要求,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最终录取学生名单需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做好随迁子女政策解读、报名录取、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工作。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各普通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要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对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残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见附件3),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合理安排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新生分为5种学位类型,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二)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正常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3.入学材料审核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力争实现招生报名“零证明”。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录取原则及方式
1.公办学校
公办中小学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儿童落户新区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儿童监护人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儿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儿童监护人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民办学校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学生身份证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依然开放报名。如后续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3.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家长到校参加电脑派位时,须签订《电脑派位协议》(见附件4)并保留好回执,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4.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四)新建校启用情况
2024年秋季有三所学校(校区)投入使用,包括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凤凰山路校区(建设用名:铁橛山路小学)、青岛西海岸新区西宁路小学(建设用名:西宁路小学)、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小学台头校区(建设用名:台头小学),具体招生范围见附件5。
(五)部分学校招生方案调整
1.星海湾路小学、西海岸中学小学部和初中部。2024年两所学校只在第一报名阶段招生。星海湾路小学计划招收新生360人;西海岸中学计划招收小学、初中新生各200人,均不寄宿。两所学校优先满足本校学区范围内前四种学位类型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剩余学位面向全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前四种学位类型的新生自愿报名,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其他阶段不再开放报名。今后每年将根据星海湾路小学和西海岸中学划定学区范围内生源增长情况,确定是否面向全区招生。
2.黄岛初中。黄岛初中和开发区二中成立黄岛初中教育集团,实施一体化办学。开发区二中作为黄岛初中教育集团的北校区,不再独立招生。黄岛初中教育集团招生范围内的新生在报名平台中选择“黄岛初中”填报入学信息,不寄宿。
黄岛初中教育集团的招生范围调整为:黄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江山北路-淮河东路-千山北路沿线以东的区域(岛内)。
3.团结路实验学校(原富春江路小学团结路校区)。办学类型更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增设初中部,2024年初中部只招收初一年级新生。
小学部招生范围:黄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抓马山以东、胶州湾高速以西、七星河路以南、2号疏港高速以北的区域。
初中部招生范围:黄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千山北路以西、淮河东路以北的区域(岛外)。
4.柳花泊小学。学校招生范围新增东阿陀、西阿陀、独垛子、刘家庄、木厂口五个社区。行知小学2024年起不再招收一年级新生。
(六)报名入学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类型1、2、3、4)和民办学校(学位类型1、2、3、4、5)报名:5月16日-5月28日,其中小学5月16日开始,初中5月20日开始。
第二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类型5)和民办学校(未被录取但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报名:6月18日-6月20日。
补录阶段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7月1日。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6。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树立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分工,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招生宣传、政策解答、资格审查等重点环节落实职责要求。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流程、报名所需材料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在校门口宣传栏张贴公布招生简章、报名指南、招生咨询电话(附件7)和监督电话等材料。在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听招生咨询电话,答复家长的咨询,做好网上报名的解释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除足球后备人才外不得进行其他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衔接。
(四)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部署,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从招生入学政策完善、招生行为规范、招生信息公开、招生入学流程优化、特殊群体入学保障等方面,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五)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入学政策,相关入学材料要留存半年以上,以备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查。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超计划、超区域招生。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988782,0532—86988962
招生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附件:
4.电脑派位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