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非莱西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申请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在莱西市企事业单位务工者,需提交父母一方由莱西市所在务工单位给予缴纳的半年(至我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以上社保证明、务工合同。
(2)个体经营者,需提交在莱西市注册半年(至我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3)以上外来务工者均需提交父母一方由莱西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满半年(至我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以上的市住建部门出具的莱西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原籍的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监护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