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桥头镇2024年秋季公办初中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桥头户籍学生
桥头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入户桥头的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前。
(二)非户籍学生
1.符合市、镇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非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积分入学学生。
以上招生对象均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且是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桥头中学办学规模为3000人,2024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8个班900人,招生对象为桥头户籍、优待政策、积分入学学生;
(二)东莞市第十一中学(初中部)办学规模为600人,2024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200人,招生对象仅限桥头户籍,且在2024年5月13日(含5月13日,即2024年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入户本镇的桥头户籍学生。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桥头户籍学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桥头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在2024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30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2.优待政策学生。符合市、镇或以上优待政策的学生除了按要求在2024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外,仍须根据自身的优待类别到相应的职能部门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
3.积分入学学生。积分入学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积分入学日程安排、提供学位数及录取原则等以2024年市、镇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4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按复核指引在2024年5月29日9:30-6月5日17:30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三)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2024年5月29日9:30-6月7日17:30,按照志愿填报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四)录取方式
1.桥头户籍学生
(1)桥头镇户籍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如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即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额满为止。学生入户桥头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3日(含5月13日),即5月13日(含)前入户桥头镇的户籍生,符合电脑派位资格。
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电脑派位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统一安排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初中学校。
(2)逾期未在“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后入户的(学生入户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8月31日),须按照本镇2024年的招生入学方案,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核无异后,统筹安排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初中学校。逾期申请视为放弃入读公办初中资格。
2.优待政策学生
符合市、镇或以上优待政策的学生统一安排到桥头中学。
3.积分入学学生
积分入学入围学生统一安排到桥头中学。
(五)公布录取结果
我镇教育部门在“招生平台”公布桥头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公布时间为2024年7月3日,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缴费(具体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派位办法
详见附件《桥头镇2024年公办初中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五、其他
(一)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提交的报名信息错误以及不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二)本方案作为2024年镇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补充,招生年级仅限初中阶段起始年级。
(三)以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志愿填报”及“规定时间内”等以2024年市、镇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或录取学校“注册须知”)和日程安排为准,如有调整或最新安排将及时在“桥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含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和积分入学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宜,请参阅《桥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六)本方案由东莞市桥头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