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和惠民工作,盘活北片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达成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愿望,落实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提高公办学校学位使用效率,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的工作方案》(花教〔2023〕3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北片实际,制定广州市花都区北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目标,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进一步推进公办学位统筹管理和均衡配置机制,推动花都区公办学位资源灵活调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富余补不足”为核心,服务“全区一盘棋”发展大局,在梯面镇开展部分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补录工作,更好地满足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求、减轻来穗人员的负担的同时,提高区内公办学位资源使用效率。
三、服务对象
广州市花都区北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服务对象为实际居住地在狮岭镇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请入读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含8月31日出生)、未读过一年级未建立全国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必须是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发现提供信息不正确,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本年度核定了积分并完成有关报名的三类情况之一:一是积分不足以被花都区公办学校录取,被安排到花都区民办学校的;二是积分不足以被志愿学校录取,且不服从调剂,未被安排的;三是积分过低,区内公民办学校均不安排的。
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可供补录的学位数,则摇号决定录取学生。
四、公办学位直通车学校和招生年级
梯面镇梯面小学(一年级)、梯面镇民安小学(一年级)、棠澍附属云梯小学(一年级)、梯面中学(七年级)。
五、拟开通“直通车”路线
具体线路站点待“直通车”招生摇号后由北片教育指导中心、校车公司、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和相关学生家长共同商定。
六、工作机制
为做好公办学位“直通车”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广州市花都区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各项工作,包括健全工作机制(运行方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宣传发动、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校车公司完成站点设置、核定收费标准等工作。
牵头单位:北片教育指导中心。
成员单位:狮岭镇、梯面镇党政综合办、规划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狮岭镇、花山镇、梯面镇派出所,交警3中队和6中队,相关村(居)委,相关学校和校车公司。
七、工作举措
(一)准确摸查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确定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和线路
4月30日前制定《广州市花都区北片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工作。7月24日确定北片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起始年级的剩余学位存量情况。7月27日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举办开放日。
(二)做好剩余公办学位招生补录工作
在起始年级原有学位建设和班级基础上,实施公办学位“直通车”项目招生补录工作,2024年7月27-31日报名,8月3日完成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摇号工作,8月9日前确定申请乘坐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生名册信息并报相关学校备案。
(三)做好公办学位“直通车”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1.协调校车公司。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区内有资质的校车公司和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由有意向的校车公司制定运行方案,与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相关学生家长共同商定运行线路、收费、服务保障等事项,明确学生乘搭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必须遵循自愿原则。校车公司是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服务的主体单位,必须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2.健全管理机制。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校车公司制定“直通车”运行工作方案、站点线路图、学生乘车守则、家长告知书、学生乘车申请书、“直通车”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制定学校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3.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举办开放日。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通公办学位“直通车”的学校(梯面小学、民安小学、云梯小学、梯面中学)分别举办专项开放日,邀请相关学生家长到学校了解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运行情况,由校车公司的代表现场说明相关情况并现场答疑,明确学生家长申请乘坐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的流程。
4.保障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安全运行。北片公办学位“直通车”扩面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当地镇政府的综合治理办、派出所、规划建设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共同管理,保障花都区公办学位“直通车”运行安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