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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公办初中招生地段划分范围(学区划片)

2024-05-02 01:22:45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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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公办初中招生地段划分范围:

学校拟招生服务范围及条件备注
广东番中附属学校具有桥南街保利香逸花园、城南源著、可逸江畔、可逸阳光、番禺金业花园、番禺奥林匹克花园、金奥花园(爱巢)、冠军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广东仲元中学一校区(初中部)区教育行政部门正通过教育局行政决策流程制定仲元中学一校区初中部招生方案,预计6月初能完成流程发布仲元中学一校区初中部招生方案,仲元中学一校区初中部招生范围及条件以最终发布的仲元中学一校区初中部招生方案为准。学生需要全寄宿
番禺区实验中学市桥街、东环街〔不含富豪山庄、金山谷、顺诚花园(花语岭南)、保利悦公馆(东环街户籍)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沙头街的沙头村、榄山村、大富村、北海村村民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沙头街宝翠苑、西环路西侧及西环路以西、市广路以西、银平路以南、禺山西路(部分)以北包括康泰园、裕兴大厦、丽景花园、金晖明园、富图花园、交通综合楼,捷进西路金碧花园、恒兴楼、进宝大楼、骏兴大楼、银平路、银平花园、沙南路、捷进西路(西环路以西段)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大龙街东晟明珠、东逸华庭、盈创·水悦轩、隽樾府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电脑派位
市桥东风中学
市桥侨联中学
市桥星海中学
市桥桥城中学
市桥桥兴中学桥南街南郊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华荟南景园、华景新城、海伦堡、御院、花样年华、香缤豪庭(博学公馆)、福景园、新世纪花园、喜盈雅境、朗陶居、昊龙花园、时代柏林、绿庭雅苑、汇庭雅苑、雍逸华庭、德宝花园、贵平路南岸阳光、南岸春天、南堤西路、绣品大街、桥南路、南珠路等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市桥沙头中学沙头街小平村、大平村、横江村、汀根村、莲湖村、南双玉村、大罗村、小罗村户籍以及这八个村区域内(附近)居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沙头街禺山西路335号紫悦府,翠涛二路10号、翠涛三路8号天璞花园,景文路1号洺悦玉府等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市桥桥城中学教育集团象圣学校桥南街陈涌村、蚬涌村、草河村户籍以及这三个村区域内(附近)居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水韵南湾、康城水郡小区、晴翠府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市桥金山谷学校东环街富豪山庄、金山谷、顺诚花园(花语岭南)、保利悦公馆(东环街户籍)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见说明2
广东番禺中学实验学校珑翠花园(南区、北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统筹安排瑞麓府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入读。
见说明2
钟村奥园学校汉溪村、诜敦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钟村南国奥林匹克花园、保利红馆、耀胜新世界广场.耀胜尊府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见说明2
钟村中学钟一村、钟二村、钟三村、钟四村、谢村村、胜石村户籍以及钟村墟镇原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钟村商贸城、锦绣南区北区、锦绣生态园、锦绣趣园、长江数码花园、丽景一街3号中怡居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见说明3
毓贤学校祈福新邨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2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南站附属学校具有石一村、石二村、石三村、石四村、韦涌村、大洲村、屏一村、屏二村、都那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石壁街南站社区居委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碧桂东苑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实验学校星瀚园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见说明2
隽新学校城隽和府、城隽玥府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安置房和共有产权房业主子女,需把子女户籍迁到城隽和府、城隽玥府),星寰小区(星颂花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广东仲元中学附属学校南天名苑、吉祥北园C区D区、吉祥北街24幢26幢28幢、吉祥楼、新吉祥楼、海天花园、裕景花园西区、海棠居、彩虹花园东区西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洛溪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村民子女)。见说明2
丽江学校丽江花园、百事佳花园、如英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大石中学具有大石居委、东联村、山西村、大兴村、桔树村、猛涌村、诜村、会江村、官坑村、大维村、大山村、涌口村、北联村、植村、礼村、河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今日丽舍、怡景花园、金城花园、怡居、百乐园、大发大厦、四季花园、藏珑府、新城市宜家、群贤路周边自建房、富庭华园、富庭东园、滨江绿园、海龙湾、新月明珠、富丽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3
大石富丽中学柏景台、百丰楼、百佳楼、富昌花园、锦华楼、凯跃大厦、穗华楼、永富楼、永达大厦、永信楼、渝达大厦、粤华楼、旺达楼、富海居、富泽居、富丽12号楼、富丽楼、东发楼、富宜居、原华大楼、三和大厦、富明楼、富新楼、莲芳园、乳芳园、福泰园、朝阳东路、爱华路、宾至路、福宁园、福安园、福宁大厦、丽水湾、东海花园、锦绣银湾、领航公寓、房管所后座、康信楼、华贵大厦、香江大厦、豪景楼、桔芳园、朝阳西路(1、2、3、4幢)、荔芳园、富怡大厦、富丽广场、商业街、丽水蓝天、名伦花园、悦尚公馆、华筑翡翠湾、星河湾(一、二期)、侨园、信基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3
洛溪新城中学吉祥北园A区B区、如意花园、吉祥园、吉祥北街18幢20幢22幢、彩虹楼、综合楼、裕景花园东区、雅澜苑、洛湖居、洛涛北区、洛涛南区、如意中心、如意二马路、如意三马路、吉祥南街15幢17幢、吉祥道149号155号、广州碧桂园、广奥花园、华荟明苑、华进明苑、中海蓝湾、莱茵花园、绿茵岛、上漖海滨、洛溪长大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3
洛浦中学东乡村、西一村、西二村、西三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南浦岛旧居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南浦长大小区、南浦海滨花园、锦绣半岛、金月湾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洛浦沙滘中学厦滘村、上漖村、沙溪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沙溪旧居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珠江花园、时代外滩、珊瑚湾畔、海怡半岛(海怡花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南村中学梅山村、江南村、坑头村、市头村、樟边村、罗边村、板桥村、南村村以及南村社区居委、永大社区居委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时代倾城、华南碧桂园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南村侨联中学塘东村、塘西村、官堂村、员岗村、新基村、里仁洞村、草堂村、陈边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广州雅居乐北苑(剑桥郡)、华南新城、广地花园、星河湾东区、海怡花园、万科欧泊、万科红郡、铂世湾、金地壹阅府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锦绣香江学校锦绣香江、自在城市花园、诺德名都、诺德名筑、诺德中心城、保利悦公馆(南村镇户籍)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2
南雅学校广州雅居乐花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2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初中新造镇及小谷围街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化龙中学化龙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小谷围街四条保留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小谷围街辖区内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大学城(小谷围街辖区内)高校在职在编人员小学应届毕业生子女。电脑抽签;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
石楼中学官桥村、大岭村、赤岗村、赤山东村、岳溪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石楼世居(原居民)、石一村、石二村户籍50%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七里海、尚上名筑、中海左岸澜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石楼镇第二中学南派村、茭塘村、清流村、裕丰村、胜洲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石楼世居(原居民)、石一村、石二村户籍50%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鑫隆世家、保利亚奥南(北)苑、建发广场、莲花别墅、莲港花园、庄士映蝶蓝湾、莲花湾畔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石楼镇莲花山中学群星村、东星村、明星村、卫星村、联围村、莲花山居委及林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锦绣一方、山海连城、倚莲半岛、莲山首府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
石楼镇海鸥学校海心村、沙北村、江鸥村、沙南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广铁一中番禺校区亚运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电脑派位;铁英学校西校区招生计划8个班,铁英学校东校区招生计划14个班;见说明2
广铁一中铁英学校
广大附中番禺实验学校智联花园、智睿花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2
广东仲元中学二校区(初中部)傍江东村和傍江西村股民及股民子女。10个班根据招生方案面向大龙街及全区户籍生招生;2个班面向港澳籍学生招生;学生需要全寄宿。
石碁中学莲塘村、塱边村、石碁村、南浦村、官涌村、永善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盛恒家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3
育龙中学大龙村、小龙村、金山村、桥山村、文边村、凌边村、沙涌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大龙中学罗家村、竹山村、石岗东村、石岗西村、傍江东村(不含股民子女)、傍江西村(不含股民子女)、旧水坑村、新水坑村、茶东村、新桥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东怡新区、东怡新地、东华花园、东瀚园、广华苑、美心花园、美心苑、美心东苑、翠拥华庭(一、二期)、美心翡翠明庭、尚东尚筑花园、鑫润花园、东方白云花园、桥虹花园、城市花园、云山诗意、星尚名玥花园、金海御苑、翠竹园、咏翠苑、榕林北苑、桥华楼、丰耀华庭(龙湖金地天峯)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统筹安排朗誉花园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入读。
见说明3
石碁第四中学海傍村、低涌村、前锋村、雁洲村、长坦村、大刀沙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岐山居委(不含盛恒家园)、大龙居委、金龙居委、东湖洲花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3
金海岸学校金海岸花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业主子女)。见说明2
沙湾象达中学沙湾街沙湾社区居委、东区社区居委、金沙湾社区居委、青萝社区居委、渡头社区居委、沙坑村、龙岐村、福涌村、涌口村、沙东村、沙西村、沙南村、沙北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见说明3
沙湾象骏中学紫坭村、三善村、 新洲村、龙湾村、古东村、古西村以及紫坭社区居委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说明:

  1.不符合地段生条件的番禺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居住地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2.凡小区内配套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含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业主子女)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以及预留用作解决该年段将户籍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小孩入学当年,该住宅小学近6年(或初中近3年)未有安排小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小学(或初中)的业主(指购房并在申请入学当年5月31日前收楼且拥有该房产100%份额。下同)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所剩余的学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详细招生细则见相关学校每年发布的招生方案。

  3.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详细招生细则见相关学校每年发布的招生方案。

  4.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非番禺区户籍学生,确需要在我区升学的,由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5.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以当年公布为准,若有新公办初中学校开办,则新开办学校区域内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有可能作相应的调整。

  6.各校招生人数中包含预留解决将户口迁至该招生范围且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学生的学位,预留学位数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