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精神,天河区辖内的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均采用“自主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为做好电脑派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总招生计划8个班、336人。面向天河区穗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返区生)。
(二)广州市执信中学天河校区。总招生计划10个班、420人。其中,3个班招生计划面向天河区穗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返区生)。7个班招生计划面向珠吉街范围内的灵秀小学、奥体东小学、吉山小学、珠村小学、体育东教育集团均和小学等公办小学地段范围内“人户一致”的天河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当报名人数不足7个班时,7个班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天河区穗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返区生)。
(三)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总招生计划6个班、216人。面向天河区穗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返区生)。
(四)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招生计划4个班、168人。面向学校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的穗籍毕业生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具体学校名单如下:华景小学、天府路小学、南国学校(小学部)、体育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海明学校、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石牌小学、汇景实验学校(小学部)、华康小学、龙口西小学、员村小学、昌乐小学、五山小学、体育西小学、华阳小学、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华融小学、五一小学、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一一三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小学部)、洗村小学、华南农业大学附属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长征小学、天河第一小学、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
(五)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计划60人。面向学校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的穗籍毕业生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具体学校名单如下:汇景实验学校(小学部)、南国学校(小学部)、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一一三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小学部)、棠东小学、体育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海明学校、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体育西路小学、石牌小学、华阳小学、五山小学、员村小学、昌乐小学、棠下小学、石东小学、华康小学、华景小学、龙口西小学、东圃小学、车陂小学、棠德南小学、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泰安小学、骏景小学、洗村小学、新元小学、华融小学、中海康城小学、旭景小学、天府路小学、五一小学、天河第一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华南农业大学附属小学、长征小学、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
二、招生流程
(一)学生信息采集:5月12日前,各公民办、企事业办小学完成本校穗籍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并在“广州市天河区初中招生服务平台”中审核完善户籍、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
各公办中学完成返区生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将返区生的信息录入到“广州市天河区初中招生服务平台”。
5月17日(星期五),灵秀小学、奥体东小学、珠村小学、吉山小学、体育东教育集团均和小学等学校完成符合执信中学天河校区7个班招生条件的天河区内非本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并在“广州市天河区初中招生服务平台”中审核确认。请家长在5月17日(星期五)到地段对口小学递交天河区户口簿、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还需提交收楼证明)、学籍表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区教育局公示名单为准。
(二)网上报名:6月3日9:00至6月6日17:00,家长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初中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thzsjz.91rxbm.cn),每位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填报1个志愿学校。其中,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天河校区(3个班计划)、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可提供宿位。未按时报名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广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符合《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款的子女,无需网上报名,于5月13日(星期一)到天府路1号天河区人民政府四号楼204室递交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区教育局直接在电脑派位计划中扣除相关名额后,剩余计划再按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三)招生录取:6月20日(星期四)上午,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名单由各校公布。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安排我区其他公办初中学位。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学生,按原方式升学。
(四)注册报到:7月6日(星期六),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校可根据此方案制定本校详尽的招生方案
细化流程和环节,通过学校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布。
(二)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信息采集工作,严格审核学生的信息,确保采集信息的准确。
(三)各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学生相关资格。
(四)区教育局将成立由局纪委办、中学教育科、小学和幼儿教育科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受理家长投诉,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