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台山市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学位安排
综合考虑户籍、房产登记地址、是否实际居住、入户时间等实际情况,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区域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房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优先安排,“房户分离、挂靠户籍、购房未住”统筹安排。
(一)学位资格类别
1.地段划分生
第一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一类。
(1)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下同)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共同或父/母单独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提供该房址水电费缴交发票或电子发票证明,下同),儿童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入户本址。
(2)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台城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该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台城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下同),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入户本址。
(3)港澳台籍(即香港、澳门和台湾户籍,下同)适龄儿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共同或父/母单独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址一致,且该儿童在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类:上述第一类情况中,其他条件符合,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第二类。
(1)房产产权不足100%,但不少于50%(即房产权属人除直系亲属外,还包含其他人员,下同)。
(2)房产未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该房址水电费缴交发票证明)。
(3)适龄儿童2024年5月19日后入户本址或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并已实际居住,儿童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
第四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四类。
(1)适龄儿童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且户籍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但与家庭房产地址不一致。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但家庭房产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或共同拥有。
(3)适龄儿童属单位集体户籍满半年以上(以资料核准日期为准),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一致,并在报读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在台城无直系亲属家庭房产。
(4)上述“第三类”情况中,若房产产权不足100%且不少于50%或未实际居住的。
2.政策性照顾生
①现役军人子女;②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④就职服务于台山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江门市、台山市顶尖人才子女,江门市、台山市高层次一、二级人才子女,台山市市管拔尖人才子女);⑤先进人物的子女(在台山市内居住和服务、近两年受到江门市以上人民政府名誉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⑥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子女(江门市荣誉市民子女,台山市大型企业和纳税大户的高层管理人员〔指上一年度(2023年)台山市纳税前30名企业的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等职务〕子女)。
3.横湖、廛溪村委会辖区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入读新宁小学校本部。
(二)入读安排
1.政策性照顾生可自愿申请,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不同类别等级、申请意愿、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2.地段划分生根据学校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资格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安排就读。
(1)如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则全部安排入读。
(2)如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读,即安排第一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以此类推。若某一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则该类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入读名单,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学区内一类资格适龄儿童同胞哥哥、姐姐已在该校就读的(今年毕业的六年级学生除外),该儿童优先安排入读。
3.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4.根据政策规定,港澳台籍适龄儿童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台城地区)且在有效期内,按有台城户籍安排就读。
5.为提高我市学校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凡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职一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结合各学校招生实际和申请意愿,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其任职学校。
6.新宁小学学区第一类资格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方法分别安排在新宁小学校本部800人(含政策性照顾生)和广旭校区300人就读。具体操作:资料核准时,新宁小学一类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校本部或广旭校区就读,某个校区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个校区就读,安排在广旭校区就读的学生三年后返回新宁小学校本部就读。
新宁小学一类资格适龄儿童,如果上一年有哥哥、姐姐安排在台城二小或台城中心小学就读的,可以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选择这两所学校就读。
新宁小学第二至四类资格适龄儿童,安排在新宁小学北校区就读。
(三)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结合台城地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办学规模、行政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具体地段划分见附件3《台城地区2024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三、招生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至15日。
2.登录台城地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注:请及时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报名网址:http://www.gbox100.com/ynj/。
3.网上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有关报名资料到适龄儿童所读的幼儿园申请网上填报资料,并打印报名表。
4.政策性照顾生2024年5月6—10日带齐资料到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107室)报名认定,不需网上报名,已认定为政策性照顾生的,不需参加学校资料现场核准。
(二)资料现场核准
1.家长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打印)、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现场核准。
2.台城户籍或有台城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有台城房产的外国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或房产地址安排到所属学区内的学校现场核准。
3.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先将有关资料交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再根据居住地址安排到以下学校现场报名确认。东区:南坑小学;南区:横湖小学;西区:桂水小学、河北小学、南强小学;北区:北坑小学等。
4.现场核准时间:详见附件1。
5.核准资料要求
(1)台城户籍或有台城家庭房产的适龄儿童
根据不同资格类别提供相应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和购房正式发票(发票遗失的可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产权证权属人与适龄儿童直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水电费缴费发票(核查资料日期前1个月)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含二手交易房产),以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等。未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产交易)则不予认定,请提前联系办理。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2)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原籍户口簿及以下证明资料之一: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租赁证明、居住证(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以核查资料日期为准)、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外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3)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注:台城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提供正本登记核准。
(4)外国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父(母)委托监护的公证材料(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及监护人在台城居住的证明材料。
外国出生证明、身份证明等非中文材料需到台山市公证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如果家庭户口簿等证件无法证明出国人员与国内亲属关系的,可提供台山市公证处关系公证书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等有效证明。
(5)政策性照顾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①现役军人子女:户口簿、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件;
②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户口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消防官兵证件;
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户口簿、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④就职服务于台山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层次人才等级证书、户口簿、市委组织部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定证明;
⑤先进人物子女:江门市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⑥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人士子女:相关单位颁发的荣誉市民证书、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并由单位确保身份真实性。
⑦新宁小学学区内横湖、廛溪村委会辖区自然村原籍适龄儿童: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一直在本址且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房产属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另村委会提供适龄儿童原籍居民身份核准证明。
6.资料有效期限
资料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其中,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台城无名下房产证明等具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上述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证明材料才有效或权属人本人现场登录粤省事查询相关实时信息,否则不予认定。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三)资料复核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所有资料登记后均送房产、户籍、自来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核实,并以复核结果为准。凡提供的房产、户籍在房产和户籍管理部门没有登记备案或不符的,均不予认定。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将按照该适龄儿童非台城户籍且无台城家庭房产的情况处理,并交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四)电脑派位
新宁小学电脑派位仪式于5月31日在台山市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届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宣传媒体等以及随机抽取部分家长参加。
(五)录取结果通知
新宁小学(含北校区)新生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7日由学校通知家长;其他小学新生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11日由学校通知家长(注:填报资料时请准确填报电话号码,填报错误无法通知,责任自负)。
(六)补办报名处理办法
因特殊原因需要补办报名的适龄儿童,请于2024年6月7日携带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办理,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七)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
新生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16-17日。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台城环城北路111号),电话:5577732。
2.台山市新宁小学(台城德政路1号),电话:5509169。
3.台山市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台城台东路98号),电话:5518141。
本方案解释权归台山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