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说明:
1.所有报名材料需经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甄别和复核,发现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江海区购房的,则可按序号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若适龄儿童及父母同属外国籍、港澳台籍的,其父母在江海区居住及工作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一套房产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6.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有的江海区居住证如果是续办的,需提供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办理居住证历史信息表,以证明在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连续不间断。2023年10月份以后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7.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需为父或母的同一方。
8.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如实填写并上传所需的报名资料,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9.报名资料上报后,不再受理资料变更手续(以2024年4月30日前的报名资料为准)。
10.家长报名成功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公办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本区不另行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