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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非城区户籍进城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量化管理办法

2024-04-17 10:28:29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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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非城区户籍进城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量化管理办法.jpg

  一、必备条件

  凡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必须陪护就读,不得寄养或由非法定监护人养护,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办全转入学手续。

  二、具体量化细则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已在泗礁本岛购置住宅房产并居住,且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的得60分。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已在泗礁本岛已购住宅期房,且能提供购房合同的得30分。

  (三)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泗礁本岛无住宅房产,但入学对象的祖父母一方在泗礁本岛已取得住宅房产,且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得20分。

  (四)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泗礁本岛经商,且能提供经营许可证和租赁住宅合同的得20分。

  (五)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泗礁本岛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有劳动协议,并能提供租赁住宅合同的得20分。学生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泗礁本岛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有劳动协议,并能提供租赁住宅合同的得10分。每缴纳一年社保得2分/人次,最高分不超过30分。

  (六)已在泗礁本岛入学入园的(根据学籍确认),得5分年,最高不超过15分。

  三、本办法所指嵊泗县非城区户籍不包括五龙、黄龙、花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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