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合理确定各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新开办学校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4月7日在浦东教育门户网站“招生考试”栏公布。
公办小学:根据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本区公办小学免试就近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
2.本区中小学是否实施“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
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学矛盾,2024年,我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简称“五年一孩”政策,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按学校公布的实施年份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23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24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以此类推。
3.适龄儿童如何在本区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区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未入园及新来沪的适龄儿童,如未在4月15日至4月28日期间完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可于7月1日起向区级指定登记点提供相关证件,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如何申请办理本区初中六年级入学手续?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家长须向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新来沪的学生,如未在4月15日至4月28日期间完成六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可于7月1日起向区级指定登记点提供相关证件,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6.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2020年起,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市实验学校东校、川沙中学南校、华师大二附中前滩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此做法不追溯以往,从2020年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也就是说,上述三所学校2024年小升初的学生不受影响,原则上仍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
7.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如何安排入学?
2024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4年4月28日。
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8.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2024年,以下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儿童(少年)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4年4月28日。
(二)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6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9.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7日,招考中心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适龄儿童家长发送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告知信息。5月18日至5月21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各报名验证点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4日,招考中心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适龄儿童家长发送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告知信息。5月25日至5月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10.本区公办初中如何进行验证?
5月20日,招考中心通过发放电子《初中入学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通知。5月21日至5月22日,开展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各验证点对学生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5月24日,招考中心通过发放电子《初中入学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通知。5月25日至5月26日,开展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11.本区如何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招考中心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参加公办初中、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6日。
12.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家长可通过“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浦东教育门户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以及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13.家长如何咨询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题?
家长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通过“上海浦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咨询”栏或以下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一)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18号邮编:200125
咨询电话:58308120 58307991 583034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浦东新区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崮山路761号邮编:200135
监督电话:68566276(小升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浦东新区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西营路75号邮编:200126
监督电话:68586033(幼升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信访投诉、热线咨询
地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邮编:201204
咨询渠道:市民热线12345
备注:如有其他问题,可查阅《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