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在成华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细则。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1、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成华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成华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并办结;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成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在入学及就学期间,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区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