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2024年城区特色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新批特色学校,原有体育学校、艺术学校以及外国语学校严控特色办学规模。特色招生主要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严禁书面测试、文化择优,实行全程录像,加强监督与管理。已批准设立的外国语学校,每个区仅限一校且只限在本行政区范围内进行特色招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自2025年开始我市外国语特色学校小升初不再设置外语特色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按照“严控特色办学规模”要求,城区特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办学规模和特色类型统一下达,严禁任何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招生类型
根据学校历史沿革和传统特色发展,特色学校主要分为体育、艺术和外国语三种类型。
四、招生对象
符合在长沙城区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长沙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已办理外地回长资格审查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方式
符合在长沙城区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根据自身特色发展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对于填报外国语特色学校的,每个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所外国语学校,区属外国语学校仅接受本行政区内学生报名。
六、招生办法
1.特色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其中必须有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参与)、中层干部、专业老师等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公示学校领导小组名单及咨询、监督电话。
2.在校园网站或学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公示本校特色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等,民办特色学校还需公示收费标准。
3.体育学校、艺术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专业测试,确定预录名单。
外国语学校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200%的,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确定入围名单,入围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0%,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4.对符合体育学校、艺术学校招生预录条件的学生,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2024年长沙市城区初中特色学校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特色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家长和市教育局各留一份)。
5.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特色学校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含民办、子弟学校)的招生录取。
七、日程安排
1.4月25日,市教育局审定并公布特色学校招生计划。
2.4月28日,特色学校上报招生实施方案(体育、艺术学校含招生计划、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评分细则等;外国语学校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入围考察时间及方式等)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3.5月10日,特色学校通过校园网站或宣传栏公布招生方案。
4.5月12日-14日,学生自愿选择特色学校的,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5月18日-19日,外国语学校对报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组织考察特色发展状况,确定入围名单;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组织专业测试。外国语学校入围考察和体育、艺术学校专业测试过程实行全程电子录像,确保每个入围考察或专业测试的学生人像和序号清晰。
6.5月21日,外国语学校提交入围名单,体育学校、艺术学校提交预录名单。外国语学校将入围名单,连同监控录像移动硬盘(或U盘)提交到市教育局中招办。体育、艺术学校通过“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打印《2024年长沙城区初中特色学校招生汇总名单》(以下简称《特色招生名单》),连同签订的《特色招生承诺书》一份、监控录像移动硬盘(或U盘)提交市教育局中招办。
7.5月26日,对超过特色招生计划数的外国语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8.5月27日,市教育局审定并下发特色招生预录取结果。
八、监督与管理
1.落实工作责任。特色招生工作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体育、艺术专业测试和入围考察,市、区两级进行协调和监督,加强特色招生工作的管理。
2.建立公示制度。特色学校要及时公布特色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等,并向社会公开学校监督电话。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4899756;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同时,市教育局成立联合督查组,招生期间对特色学校进行督查,确保组织有序、程序规范,招生公平、公正。
3.完善诚信制度。特色学校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过程中,要与评委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4.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文化选拔考试,不得以特色招生名义“掐尖”招收文化生,不得突破特色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得收取报名费、资料费、测试费等任何费用。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外语特色学生,应该和其他类型的学生混合进行平行分班,不得以外语特色为名设立重点班、特色班。
5.实行责任追究。对在组织报名、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资料上报、预录审核等环节中缺乏诚信的单位和个人,由教育纪检部门牵头进行调查和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特色招生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