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市级共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
(满分2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评分部门 | 所需证明材料 |
A-1 | 在中山市办理居住证时限。 | 市公安部门 | 《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
居住证 | 1.以2010年1月1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起点,按申请人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证的累计时间计算,每月积1分。在中山市以外办理居住证不计分。 | ||
2.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受理时上月月底。 | |||
A-2 | 在中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上限30分。 | 市公积金管理部门 | 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
住房 | 1.在中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每缴纳1个月积0.3分;在中山市以外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计分。 | ||
公积金 | 2.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受理时上月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