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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区域划分表)

2024-03-19 10:13:49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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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非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生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鄂温克族自治旗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或产权证的小升初异地毕业生、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及产权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招生条件

  (一)两证一致

  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安置时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儿童父母的,在划片招生学区就近入学。

  (二)出生落户

  出生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

  (三)与父母不同户

  户籍因家庭原因登记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非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上且能够从原始户口簿上查询到其父母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情况。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产权证、迁移、变动后的父母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

  (四)无户有房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不在本旗相关学区范围,但其父母在本旗县相关学区内有房产或房屋征收安置时签订的拆迁协议书的情况。适龄儿童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或按拆迁协议书所安排的房屋地址就近入学。

  (五)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均为本旗相关学区范围,因房屋拆迁或其它原因目前在本旗县相关学区范围内无房产的情况。需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与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书。适龄儿童按父母户籍地址就近入学。

  (六)无户无房

  无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和产权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落户非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同落户其他亲属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家长务工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和租房合同。居住于巴彦托海镇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划分到旗第二实验小学就读。民族语言授课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划分到旗第一实验小学就读。居住于伊敏河镇、大雁镇、红花尔基镇的适龄儿童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三、户籍、房屋主权证明有关要求

  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须均在2024年4月1日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做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贷款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近半年还款流水。无法提供者视为无产权证类型。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如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材料。曾祖辈房产不做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四、入学流程

  (一)发布招生公告

  2024年4月1日前,各学校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二)报名形式

  1.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由学校通过对口入学形式组织报名,家长不用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0日前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小学按照学生升学意愿填写登记表格—《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入学统计表》报送至各对口招生学校。收齐学生户籍、房产等所有材料原件并与相关对口学校做好对接。

  2024年4月15日前对口招生学校完成对口入学学生户籍、房产等所有材料原件审核工作。

  2024年4月22日上报《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入学统计表》至旗基础教育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对口入学录取。

  2.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需进行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使用“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024年4月30日前网报成功的学生家长携带所有材料证明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审验,具体现场审验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并告知家长。

  网报登记信息必须以诚信为原则,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影响扰乱入学秩序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明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网上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注册、提交及修改信息。

  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使用方法将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公众号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3.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入学报名的适龄儿童,旗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初中新生不服从就近入学要求择校就读的不享有优质高中分招指标。择校生入学时立即签订不享受优质高中分招指标承诺书,拒绝签定的不得接收。

  五、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一至七类引进人才等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按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制定有关政策细则执行。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依据就近、就便原则随班就读。

  六、材料报送

  2024年5月10日前招生学校报送《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汇总表》至基础教育办。表格中需包括通过两种形式报名的全部录取学生的信息。

  2024年8月31日前各招生学校按实际招生情况重新报送《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汇总表》至基础教育办。

  七、控辍保学

  各幼儿园、小学初中要做好毕业生升学跟踪交接工作。

  (一)各幼儿园毕业后已达到入学年龄因病因残无法入学需提交缓学申请。因病缓学需提供旗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向应划片入学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汇总报至旗基础教育办。因残缓学需出具残疾证向应划片入学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汇总报至旗幼特成职教办。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小学毕业后离开我旗异地就读,监护人须提供接收学校就读证明,以做好衔接,防止发生辍学现象。不能提供异地就读证明或学籍未升入相应外地初中学校的,由学生应升入的对口学校负责将辍学生花名册和辍学报告单报送学生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旗教育局。

  八、关于各学段初始年级教材征订

  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度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免费教科书征订数量继续按照招生人数征订,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力度,加强报名数据的准确度,避免造成教材资源浪费。

  九、本实施方案由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小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基础教育办8812383ewkjcjy@163.com
娜仁娜
幼儿园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幼特成职教办8812721ewkqjyjytjb@163.com
程博慧

  附件:

  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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