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现将有关入学政策告知如下,请各位家长提前了解,及早做好相应准备。
01、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区教育局在依法完成奉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之后,视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分类按序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障符合奉化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随迁子女在奉化区的入学条件为:
(一)小学一年级
1.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奉化区内购买住房,且已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住房产权证的儿童。
2.年满6周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已取得在奉化区依法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且仍有效的儿童。
3.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随迁子女须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延缓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
1.具有奉化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奉化区内购买住房,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住房产权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已取得在奉化区依法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且仍有效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02、分类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第一类:优抚优待对象。
序号 | 类别 | 认定部门 |
1 |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 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 |
2 |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 公安分局 |
3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 应急管理局 |
4 | 在奉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 | 侨办 |
5 | 在奉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含父母为中国籍,儿女为外籍) | 外事办 |
6 | 在奉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 | 人才办、人社局 |
7 | 监护人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监护人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奉亲属家庭的学生 | 教育局 |
第二类:政策性招生对象。
序号 | 类别 | 认定部门 |
1 | 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实际资金已到位)的副总及以上高管子女 | 投资促进局 |
2 | 在本区投资创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企业中个人持股60万元以上(实际已出资)的股东子女 | 市场监督局 |
3 | 本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人员子女 | 人社局 |
4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紧缺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子女 | |
5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区规上企业中担任副总及以上高管子女 | |
6 | 近三年内,在本区企业工作,个人社保缴付为基数3倍及以上人员子女 | |
7 | 区重点骨干企业(税收800万元以上且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为B类的企业或税收500万元以上且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子女 | 经信局 |
8 | 近三年内,在本区企业工作,个人所得税(指工资薪金)累计交付3万元及以上人员的子女 | 税务局 |
9 | 在本区上市公司工作,纳入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人员的子女 | 金融办 |
10 | 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在本区企业工作人员的子女 | 教育局考试中心 |
11 | 校企合作紧密型基地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 教育局 |
12 | 获奉化区级及以上相关综合荣誉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发证部门 |
第三类:以房入学对象。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区购买住房,且已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住房产权证,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以房申请入学,按住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还未在我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及时申领。
第四类:城区间流动对象。宁波市内其他区(不含县市)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不参加量化积分,以“户口簿”“实际在奉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和“社保缴纳记录”申请入学,以实际在奉工作居住时间长短为序。
第五类:以《浙江省居住证》入学对象。以居住证地址所处镇(街道)申请相应学校入学,按量化积分分值高低排序。量化积分申报方式、地点、时间等见《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以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积分为准。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入学。申请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奉化区依法获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的,待各学校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根据在宁波市内社保缴纳时间长短、《浙江省居住证》取得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录取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03、统筹调剂录取说明
1.符合入学条件,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居住证、住房、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地等相对就近原则,按先公办再民办的顺序统筹调剂录取。
2.符合入学条件,录取到民办学校的,由政府购买学位,享受学费、课本费减免等政策。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入学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查漏补缺,明确各项操作程序,到时按《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请关注“奉化教育通”微信公众号、区教育局官网)的要求办理入学申请。若被查实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入学资格。对于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请提前做好安排,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或住房所在地等报名入学,以免耽误孩子就学。
小学咨询电话88681568;初中咨询电话:8868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