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已开放,系统显示,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将于2024年3月10日开始启动。
江岸区网报链接:https://bmzs.whjajy.cn/index.php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0日—20日 | 新生家长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登记信息 |
5月20日—6月20日 | 新生家长登录江岸区政府官网或关注”江岸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入学划片预安排 |
6月20日 | 新生家长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查询线下审核资料时间及地点 |
6月24日—7月3日 | 新生家长到平台指定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及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2024年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一、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下简称适龄儿童。)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二)其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其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四)其父母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在江岸区享曼义务教育的条件,(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江岸端口不提供登记通道。
1.户籍在武汉市内江岸区外的适龄儿童:
2.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均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入学方式
入学方式分为两种:社区划片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一)凡2024年5月20日前适龄儿童户信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致,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的,对应服务社区每户五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后购房落户的,对应服务社区每户六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内二孩三孩不受五年或六年限制)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认真了解。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
4.2023年9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的,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五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孩三孩除外);
2023年9月1日之后购房落户的,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六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孩三孩除外);
5.2024年5月20日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4年8月31日前监护人(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三、需准备资料
(一)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
(三)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或港澳台适龄儿童一
1.适龄儿童户口本或港澳台证件原件;
2.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三)江岸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江岸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在江岸区的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台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四,温馨提示
(一)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再开始网上登记。
(二)合理安排网上登记的时间,避免临近结束,因网络繁忙登记不成功。
(三)如需现场咨询,可就近前往任小学,全区44所小学均为新生入学政策咨询点,有专职宣传员接待。
五、《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
登录方式: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zsrx.wheb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