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光明区小一、初一招生报名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3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祖屋:
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
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及身份证、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3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祖屋:
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
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住信息登记: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会保险
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即2022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