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特公告嘉定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寒假转学流程。
一、转学受理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2月1日至2月2日
二、转学咨询电话:39902055
三、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从外区迁入本区;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5.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
四、转学流程:
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