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本着“相对就近、公正公平”的原则(“就近”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实施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现对各学校招生区域及条件规定如下:
一、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及条件
(一)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以下小区有房产(商铺不作为入学条件,下同)的住户子女:
(1) | 翠屏街道向阳社区、东盛社区、涌泉社区及庄园街道东山社区所辖所有小区; |
(2) | 庄园街道万达社区中的丽景园、中医院家属楼、生资小区家属楼、福莱花园、公路局家属楼; |
(3) | 庄园街道果都社区中的金苹果绿苑、富贵园、北宫巷小区居民楼、人民医院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疾控中心家属楼、工具厂家属楼(富贵园北)、山城信用社家属楼、工商小区居民楼; |
(4) | 庄园街道英炜社区中的1168院、太升公寓居民楼、检察院家属楼、向阳小区居民楼。 |
2.户籍与房产皆在以下村庄的住户子女:
城关村、城东沟、大流口、小流口、大雾滋夼、小雾滋夼。
3.城区有房产并在实验小学就读且具有实验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也可直升实验中学。
(二)大庆路学校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以下小区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1)庄园街道文水社区、安泰社区所辖所有小区;
(2)庄园街道万达社区中的丽都庄园、四季花城、如意花园、阳光花城、山水怡都、雅景华庭小区、布鞋厂家属楼、马鞍街居民楼、谢家沟家属楼、字门街居民楼、水泥管厂家属楼、水利建安家属楼、二中家属楼、罐头厂家属楼、食品冷库家属楼;
(3)庄园街道果都社区中的工会公寓、永康公寓、乡镇企业局家属楼、工具厂家属楼(金线岭小区内)、金线岭小区、液压件家属楼、建行家属楼、中心花园、中国银行家属楼、霞光路信用社南楼、霞光路信用社北楼、电机厂小区家属楼、老工会公寓居民楼、联通公司家属楼;
(4)庄园街道英炜社区中的锦绣花园、棉纺厂南山生活区、泰和山庄、药材公司家属楼、开发院、市政家属楼、环卫家属楼。
2.户籍与房产皆在以下村庄的住户子女:
主格庄、王格庄、邢家疃、郝家疃、古镇都、谢家沟、北七里庄村。
(三)翠屏中心小学、翠屏中学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翠屏街道迎宾社区、翠亭社区所辖小区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2.具有翠屏街道户口且居住在翠屏街道区域的住户子女。
3.在山城路以南区域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4.在山城路以南区域的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务工的有正规劳动合同,到入学当年7月31日在务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个月;经商办企业的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纳税6个月,或截止到入学当年7月31日在该企业缴纳社保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无栖霞户籍,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栖霞有居住证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5.具有杨础镇原东柳小学招生区域的东柳、马耳崖、岔河、二十里铺、埠头、花园、西柳、佛落顶、王家庄、衣家庄、庄头村村民子女原则上到杨础中心小学就读,如家长自愿,也可入学翠屏中心小学。
6.原刘家河小学招生区域的前张家庄、犍脊山、小犍脊山、唐山头、邱格庄村村民子女原则上到大柳家小学就读,如家长自愿,也可入学翠屏中心小学。
7.符合西城希望小学、杨础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入学翠屏中学;原翠屏中心小学、西城希望小学、杨础中心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升翠屏中学。
8.不具备到实验中学就读的原实验小学应届毕业生,居住在山城路以南区域,如翠屏中学有多余学位,可入学翠屏中学就读。
(四)凤翔小学、庄园中学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庄园街道龙腾社区所辖小区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2.具有庄园街道户口且居住在庄园街道区域的住户子女。
3.在山城路以北区域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4.在山城路以北区域的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务工的有正规劳动合同,到入学当年7月31日在务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个月;经商办企业的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纳税6个月,或截止到入学当年7月31日在该企业缴纳社保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无栖霞户籍,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栖霞有居住证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5.原金山政府驻地(金山店子)及河南夼、上桑树夼、下桑树夼、百里店、南寨、桑家庄、东马耳旺、盘子涧村的村民子女原则上到松山学校就读,如家长自愿,也可入学凤翔小学。
6.符合大庆路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入学庄园中学;原大庆路学校、凤翔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升庄园中学。
7.不具备到实验中学就读的原实验小学应届毕业生,居住在山城路以北,如庄园中学有多余学位,可入学庄园中学。
二、松山街道和各镇小学招生区域及条件
1.具有本镇(街道)户口的人员子女;
2.在本镇(街道)区域务工、经商人员及居住人员子女;
3一镇.多处小学的,按以往的划片区域就近入学,具体规定如下:蛇窝泊镇蛇窝泊片学生入学蛇窝泊中心小学;蛇窝泊镇连家庄片学生入学连家庄小学;蛇窝泊镇大柳家片学生入学大柳家小学;桃村镇桃村片学生入学桃村中心小学;桃村镇铁口片学生入学铁口小学;桃村镇大庄头片学生入学大庄头小学。
三、松山街道和各镇初中招生区域及条件
1.寺口中学
(1)符合寺口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西城镇、官道镇距寺口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寺口中学。
2.苏家店中学
符合苏家店明德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3.观里中学
(1)符合观里中心小学、官道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杨础镇距观里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观里中学。
4.蛇窝泊中学
(1)符合蛇窝泊中心小学、连家庄小学、大柳家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杨础镇距蛇窝泊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蛇窝泊中学。
5.唐家泊中学
(1)符合唐家泊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蛇窝泊镇大柳家片、亭口镇距唐家泊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唐家泊中学。
6.桃村中学
符合桃村中心小学、铁口小学、大庄头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7.庙后学校初中部
(1)符合庙后学校小学部入学条件的学生;
(2)亭口镇距庙后学校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庙后学校。
8.松山学校初中部
(1)符合松山学校小学部入学条件的学生。
(2)亭口镇距松山学校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松山学校初中部。
四、补充说明
1.初中学校(实验中学除外)采取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在确保初中学校不超班额的情况下,对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实行对口直升。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军政[2021]247号)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规定执行。对来栖经商、招才引智人员子女,按以下规定执行:年纳税额达到100万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0万以上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投资人子女,凭相关证明可在栖霞市范围内安排学生入学。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批复招聘计划,由市人社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人社部门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新引进人才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批准由外县市区调入栖霞人员,如无栖霞城区房产,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子女在入学时可凭相关证明根据工作单位就近入学。
3.执行《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函〔2022〕36 号)要求,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学位供给情况,逐步实行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
4.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生入学(同类情况,学区住房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租赁住房按工作或经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1) | 各类享受优抚政策人员子女; |
(2) | 学区住房、学区户口人员子女; |
(3) | 学区住房、年纳税额1万元以上的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
(4) | 学区住房、学区外户口人员子女; |
(5) | 租赁住房(无自有住房)、学区内年纳税额1万元以上的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
(6) | 租赁住房(无自有住房)、纳税或缴社保3年以上的学区内人员子女。 |
因学位限制和个人原因按照以上原则无法安置,将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就近调整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注:以上说明解释权归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