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3年合阳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8-16 22:25:46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2023年合阳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为进一步规范合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 基一办(2023)14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3)26号)文件精神,结合合阳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为指导,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工作要求,建立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营造阳光、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招生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程序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免试就近。采取单校划片区、多校划学区、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全县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三)坚持分类实施。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批次合理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现阳光招生目标。

  (四)坚持控制班额。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规定,起始年级班额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班额设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五)坚持同步招生。按照省、市招生入学文件精神,民办育才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由县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乡镇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三、学位设置

  (一)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段学校学位设置情况表

XSC9254.jpg

  (二)全县各镇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位设置由各中心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分别制定。

  四、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必须是2023年小学毕业生。小学、初中其他已注册电子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二)城区入学条件

  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报名的具体条件分为以下五类。

  1.城区户籍类。学生具有城区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不能作为户籍类入学条件)。

  2.城区房产类。(1)学生父母有城区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2)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学生必须与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从未迁移过。

  特别说明: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不能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

  3.优待政策类。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学生的父母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者,即可享受优待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武警);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3)全国公安系统的烈士,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5)县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执行《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渭教发〔2021〕64号)。

  4.随迁子女类。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通知》(渭教基〔2022〕43号)文件精神,随迁子女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合阳县域外户籍;

  (2)学生与提供证明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合阳城区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有县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合阳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

  5.就业经营类。学生的父母在城区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必须是营业执照法人;查验时仍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

  说明:所有证件的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五类报名条件佐证资料见附件2。

  五、入学办法

  按照行政区域,将全县分为1个城区学区和12个镇街学区。

  (一)镇街学区入学办法。各镇辖区中心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按服务片区划分(附件1)面向辖区各村、各社区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各镇中心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组织辖区招生工作,8月17日前,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并将发放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县教育局。

  (二)城区学区入学办法。城区学区根据学校分布情况,采取单校划片区、多校划学区和对口入学三种方式进行。

  1.单校划片区

  第三小学片区

  建设东路、建设西路以南、金水路至木材市场路以南;武帝中路蓬莱酒店以南;太姒路以西。

  凤凰路小学片区

  新一路以南;东新街以北;凤凰中路、凤凰北路以东;解放北路与泰山路十字以北、以东。

  天合园小学片区

  东新街以南;建设东路、建设西路以北;解放南路以东;太姒路与建设东路、与东新街交汇处以西。

  城关官庄小学片区

  太姒路以东,印光大道以北。

  城关雷家洼小学片区

  雷家洼社区和县工业园区。

  城关孟家庄小学片区

  孟家庄社区、项村社区和马庄村。

  育才学校片区

  育才学校招生范围为面向整个城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城区幼儿园毕业且有在民办学校就读意愿的学生。

  城关中学片区

  黄河路、东西大街、西环广场以南;凤凰中路以西、商东路以北;解放南路与凤凰西街交汇处(新阳光超市十字)以西、以北;凤凰西街以北;武帝中路“晨光物流”以北。

  第三初级中学片区

  解放路与商东路交汇处(信合大酒店十字)以东、以南;东新街以南;凤凰西街以南;武帝路“晨光物流”以南。

  第四初级中学片区

  黄河路、东西大街、西环广场以北;凤凰天桥以东、以北。

  新一路中学片区

  新一路以北,108国道以东(含马庄村)。

  2.多校划学区

  城关小学、实验小学学区

  东新街、西新街以北;凤凰中路、凤凰北路至泰山路以西;泰山路与解放北路十字以西以北;九龙大道以南(不包含雷家洼社区)。

  城关第二小学(含南街校区)学区

  西新街以南;建设西路与金水路丁字路口以东、以北;金水路洽川宾馆北边木材市场路以北;武帝中路以东;解放南路以西。

  3.对口入学

  城关小学:城关街道办原北街村和西街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城关街道办东街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关第二小学(含南街校区):城关街道办南街村、原北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天合园小学:城关街道办原官庄村七组、八组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关第三小学:城关街道办原太乐村、原南庄村、原水车头村、刘家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搬迁安置的河阳社区、杨河村的适龄儿童。

  凤凰路小学:城关街道办原东庄子村、原新城村、原康家坡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关官庄小学:城关街道办原官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关雷家洼小学:城关街道办雷家洼社区、南伍中社区、安家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关孟家庄小学:城关街道办孟家庄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关中学:城区居民户籍和城关街道办原四街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城关街道办官庄社区、大庄头社区、河阳社区、郭村社区、百里社区、顾贤村、席家坡村、南百坂村、北百坂村、平政村、安阳村、刘家岭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四初级中学:城关街道办雷家洼社区、南伍中社区、安家庄村户籍,百良镇、同家庄镇辖区各村、各社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新一路中学:原知堡辖区各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城关中学九龙分校:具有王村镇、和家庄镇、金峪镇辖区各村、各社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六、日程安排

  (一)准备和宣传(7月1日—8月14日)

  1.县教育局进行前期摸底调研,确定各校招生计划,设置城区中小学学位,制定《合阳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召开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

  2.通过县融媒体、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县域媒体,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

  3.教育系统召开工作安排会,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4.义务段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并于8月14日前将方案上报县教育局,经审核后组织报名工作。

  (二)报名和录取(8月15日-8月25日)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预报名,错时错峰现场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网上预报名

  8月15日 8:00-18:00 以下两类报名:

  第一类:城区户籍类;

  第二类:优待政策类。

  8月17日 8:00-18:00

  第三类:城区房产类。

  8月20日 8:00-18:00 以下两类报名: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

  第五类:就业经营类。

  凡符合城区中小学五类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关注“合阳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报名前需详细阅读《报名须知》《操作手册》《片区(学区)划分安排》《政策解读》《咨询电话》,熟悉报名流程后进行。

  第二阶段 现场审核资料

  各学校根据预报名情况,在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错时错峰现场资料审核事宜。家长带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安排时间段入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8月16日 审核城区户籍类、优待政策类。

  8月18日-19日 审核城区房产类。

  8月21日审核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类。

  第三阶段 报名汇总,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25日 汇总报名情况,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录取顺序

  按照“城区户籍,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类→城区户籍,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类→优待政策类→城区房产类→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类”的顺序依次录生,直到学位占满为止。

  在招生阶段,当某所学校出现某一类报名且资审合格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该校停止下阶段报名,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且资审合格的学生全部参与分流,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凡不接受调剂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四)报名说明

  1.报名系统设置了城区每所学校的学位供给数,当某所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时,系统会自动终止该校的报名。符合同一学区两所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应理性选择报名学校,当系统终止一所学校报名时,在另一所学校报名。

  2.根据前期摸底数据,凡符合城关小学、实验小学学区就业经营类的学生统一在凤凰路小学报名;符合城关第二小学片区就业经营类的学生统一在城关二小南街校区报名;符合天合园小学片区就业经营类的学生统一在第三小学报名。

  3.凡户籍在同家庄镇、百良镇、王村镇、和家庄镇、金峪镇的六年级毕业生,参照《合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划分安排》(附件1)第四初级中学、城关中学九龙分校服务片区划分,按户籍类报名时段报名。

  4.凡城区六年级毕业学生,不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可在户籍类报名时段选择新一路中学报名,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

  5.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同一户口簿上的孩子,若不能在同一学校就读,可申请把孩子由学位紧张学校调配到学位相对宽松学校就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等职能部门和城关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负责统筹安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审核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户籍类资料;负责处理报名期间的突发事件。

  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局)、住建局:负责审核房产、不动产等证件资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招生入学期间的舆情管控。

  县信访局:负责招生报名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城关街道办:负责协助招生入学过程中与辖区村、社区的沟通协调和维稳工作。

  各义务段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夯实工作人员责任,严明招生组织纪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审核审查。各学校要加强报名资料审核,注重证件真实性和关联性,组建审核专班,强化人员保障,科学合理分组,压实审核责任,对所有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审核对象,逐人审核,掌握报名学生情况,收取相关佐证资料。对因报名证件在职能部门未备案而无法审核认定的报名信息,务必落实好实地入户核查和交叉审核。县教育局采取领导班子成员、股室长包校的督查工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证件复审环节,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阳光平稳顺利。

  (三)严格学籍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在招生过程中的管控作用,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县教育局组织一年级新生注册电子学籍信息,并按时完成七年级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坚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四)强化控辍保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实施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可以推迟到7周岁,其监护人应当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和辖区学校提交延缓入学申请(附件3),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对于不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应根据情况送孩子去县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家长要向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由特教学校安排送教上门。

  (五)严格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十严禁”规定,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监督,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程序,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树模资格、扣除生均公用经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罚并问责。对招生过程中因责任不实、工作不力、上交矛盾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学校,直接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
合阳县政府办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