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的一项工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引导广大家长为适龄儿童提前做好入学准备,现就樟树市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划分的学校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必须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学生。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由电脑随机派位至学位有余且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一)城区正常入学条件
1.房户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其中“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煤气水电缴费12个月及以上。
2.房户不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其中“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煤气水电缴费12个月及以上。
3.三代同堂: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个户号上满3年以上,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已入住,且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其中“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煤气水电缴费12个月及以上。
4.政策性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来樟投资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落实相关优惠优抚政策,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优先入学。(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军官(士官、士兵)证、烈士证、工作证等材料;(2)“招才引智”人员子女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户口簿、任职文件等材料;(3)持与市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的投资者,须提供合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备案的公司章程及户口簿;(4)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交政府的相关文件证明。
5.拆迁户:属市委市政府在城区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可凭近3年拆迁合同和户口簿双向选择到新购房所在学区或原拆迁房学区小学入学;暂未购房并在城区没有其它房产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拆迁房学区小学入学。
6. 单位公房:新生及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其父(母)的单位公房,且单位公房在城区属其父母唯一房产,可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单位出具的工资凭据、“五险一金”缴纳凭证及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满12个月的原始凭据。
7.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其父(母)尚在租赁期内的公(廉)租房,且公(廉)租房在城区属其父母唯一房产,可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须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及发票、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满12个月的原始凭据。
8. 有户无房: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城区满6年以上(2017年7月31日以前有效),且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可在其户籍地学区学校入学。须提供社区街道证明、户口簿、租房合同及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满12个月的原始凭据。
9.小产权房:新生及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其父母在城区购买的小产权房,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地址,且小产权房在城区属其父母唯一房产,可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户口未迁入小产权房地址的,在学区学位有余的情况下,可在其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学区内学位不足,则由电脑随机派位至学位有余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及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满12个月的原始凭据。
以上所述的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获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供正式备案购房合同原件、缴款发票或缴纳契税凭证。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本市进城务工、外省(市县区)到本市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①其父(母)近6个月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其父(母)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账单、“五险一金”相关原始凭证;③户口簿、租房合同原件及在城区现居住地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满6个月的原始凭据。④由电脑随机派位至学位有余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 本市进城经商、外省(市县区)到本市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①其父(母)注册满6个月的营业执照;②户口簿、租房合同原件及在城区现居住地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满6个月的原始凭据。③由电脑随机派位至学位有余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对以上两类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人员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12日—18日,2023年8月28日—31日
(2)微信报名方式:登陆https://zszsbm.jxxhy.cn/网址,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樟树发布”或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报名。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使用,报名后可以在系统中关注审核进度、查看录取结果、下载录取通知书。
(3)赣服通报名方式:打开支付宝应用,点击输入框,搜索“赣服通”小程序,并进入赣服通小程序,在赣服通首页切换江西省任意城市,点击搜索框,搜索“教育入学”,在搜索结果找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在页面找到“宜春市”->“樟树市”进入进行报名。或者进入赣服通小程序,在赣服通首页切换樟树市,点击“樟树热门”,找到“招生报名”进行报名。报名后可以在系统中关注审核进度、查看录取结果、下载录取通知书。
第二阶段网上审核
(1)符合城区正常入学条件的初审由报名学校管理员审核,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及复审。
(2)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初审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由电脑随机派位至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第三阶段打印入学通知书
8月25日起家长可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入学通知书。
第四阶段学校报到
(1)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2日
(2)准备材料:适龄儿童家长携其子女持入学通知书,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新生报名前,各学校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布小学新生招生学区范围、入学条件及报名登记流程;要向社会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招生入学宣传解释工作;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新生招生纪律,不得违规有偿招生,不得招收低龄生,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二)严控班额校额。学校必须根据各自上报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班额标准为45人,不得产生超标准班额。如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仍有空余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严格执行均衡分班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简章须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对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到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由乡镇、街道及学校共同协商,解决送教上门等相关工作。要妥善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四、学区范围:点击查看
招生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13979557903(陈)
樟树二小19195099395(曾)
樟树四小13979503687(杨)
樟树六小13870502510(黄)
樟树八小13879553149(李)
药都小学13755886132(黄)
滨江小学18707957663(张)
第十小学15270437026(黄)
清江小学15770568303(张)
实验学校13576528061(单)
监督举报电话:
0795-7160705,0795-7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