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3年岳阳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8-06 08:54:59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2023年岳阳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3〕6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原则。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就近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三)统筹管理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坚持从严审核、稳妥分流、合理调节、简化程序,逐步实现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

  (四)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落实县教体局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相关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岳阳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义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招生日常工作。由基础教育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岳阳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东边第二间教室。

  三、招生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审定计划、控制班额、限定年龄、划分区域、网上报名、审核预录、现场复核、录取报到”的办法进行。

  (一)审定计划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根据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各学校学位情况审定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控制班额

  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标准班额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对于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子弟班等。

  (三)限定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划分区域

  根据学校地域分布、交通状况、招生计划和相关社区提供的数据,由县义招办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1、2)。岳阳县岳雅学校面向全县招生。荣湾湖小学2023年下期搬迁至新校址,明德小学、城南小学和集英学校小学部要按计划与要求全面澄清底子,制订分流方案,把握相关政策,指导二至六年级学生在2023年岳阳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荣湾湖小学招生分流报名”通道上申报。

  (五)网上报名

  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在籍小学毕业生均须按时在岳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按招生范围向所属学校报名。小升初网上招录报名仅限于城区2023年上期在籍小学毕业生。

  1.报名条件

  ①集英学校报名条件

  小一新生报名条件:

  一是大唐业主入学子女向所在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提供入学证明资料,由公司统一报县义招办审定后,由地产公司统一在网上报名。

  二是属于樟树潭组、渔民新村、毛家湖渔场原有户有房居民子女(不含租住户),在8月10日—13日内,由学生家长提交入学证明资料及填写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下同)到县义招办审核。

  初一新生报名条件:

  一是大唐业主、新天地半岛公园业主入学子女向所在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提供入学证明资料,由公司统一报县义招办审定后,由地产公司统一在网上报名。

  二是符合直升条件的集英学校小学毕业生在岳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的集英学校报名通道上报名申请。

  三是非直升但属于荣湾湖村、渔民新村、毛家湖渔场原有户有房居民子女(不含租住户),在8月14日-20日内,由学生家长提交入学证明资料及填写入学申请表到县义招办审核。

  ②城区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

  以学生或学生父母房产居所信息和户口信息等为主要依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申请就读。按照生源户口与房产的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第一类,有房有户,即学生或学生父母同时持有该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与户口。

  第二类,有房无户,即学生或学生父母持有该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但非学校招生范围户口。

  第三类,有户无房,即学生或学生父母户口在该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四类,有小产权房,即学生或学生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小产权房。

  第五类,无房无户,指进城经商人员或务工人员,即在该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或务工,持有营业许可证或正式劳动合同,并持有居住证明(要求在城区居住六个月以上)。

  ③民办学校—岳阳县岳雅学校报名条件

  小学新生要求是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新生要求是有岳阳县学籍或有岳阳县户口、房产或父母在岳阳县城区经商务工的小学毕业生;在县外就读,要求到岳阳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有学位的前提下)。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的,不予正式录取。

  3.报名办法:

  ①手机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湘易办”APP注册页面,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湘易办”APP端,点击“一件事一次办”,点击“入学”,在办事清单中选择“岳阳”,再进入“岳阳县”的报名入口,在招生网站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可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20hnzwfw/1/index.htm)上报名。

  ②民办学校只需要上传户口本主页和学生户口页面。

  ③公办学校按照生源户口与房产的不同情况在报名时需提交证明材料如下:

  有房有户:上传并提交①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②新生本人户口簿,新生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

  有房无户:上传并提交①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②新生本人户口簿,新生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③提供招生区域内实际居住房屋近6个月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或天然气收费票据等。(大唐业主、新天地半岛业主上传新生本人户口簿,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正式购房合同、购房首付缴款收据、房屋维修基金、购房契税收据等缴费票据或不动产证)。

  有户无房:上传并提交①房屋租赁合同;②新生本人户口簿,新生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③提供招生区域内实际居住房屋近6个月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或天然气收费票据等。

  小产权房:上传并提交①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或建房过程相关有效证明;②新生本人户口簿,新生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③提供招生区域内实际居住房屋近6个月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或天然气收费票据等。

  无房无户:指进城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传并提交①房屋租赁合同;②新生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③父母双方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④提供招生区域内实际居住房屋近6个月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或天然气收费票据等。

  4.报名步骤:

  ①进入岳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选择“初中报名”或“小学报名”进行注册登记。

  ②学生家长根据招生计划和范围,选择报名学校。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即岳阳县岳雅学校),或者选择所属范围内的一所公办学校。

  ③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按照以上“报名办法”中“报名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

  ④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报名须知:

  在外地就读小学,有城区户口或房产,要求回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于8月20日—8月22日内,由学生家长提交入学证明资料及填写入学申请表到县义招办审核。

  (六)审核预录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按生源户口和房产的不同情况,即“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小产权房、无房无户”顺序分类招录,分批审定。

  1.民办学校录取。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人数未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超员摇号,未被岳阳县岳雅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招生范围对口的学校录取。

  2.集英学校录取。

  ①小一新生录取。只招录大唐业主入学子女,樟树潭组、渔民新村、毛家湖渔场原有户有房居民子女(不含租住户)。

  ②七年级新生录取。先招录符合集英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

  对招生计划剩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调剂。

  3.城区其它公办初中、小学录取。根据2023年岳阳县城区初中、小学学校招生范围,按生源类型先后依次录取,“有房有户”优先录取,如仍有学位,则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第三类“有户无房”,以此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当招生计划录满时,对于填报该校意向却未被录取的学生,县义招办根据学生情况及学位情况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七)现场复核:8月20日—8月22日,对网上提供资料信息不全导致录取存在异议学生家长持相关原件(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和复印件到县义招办现场复核。

  (八)录取报到。城区义务教育各学校按县义招办审定下达的招生录取名册通知学生入学。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依据下达的招生录取名册注册建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须设立招生公示栏,公示本校招生区域、招生人数、报名条件、咨询方式、报到要求等内容,指导家长网上报名,及时回复学生和家长的招生咨询,争取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义招办负责制订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城区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城区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招生专干为直接责任人。
(三)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任何人不得为学生升学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证明。由于招生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造成较大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学校领导责任。
(四)强化招生监督招生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县义招办:0730-7622119,纪监室:0730-7620955),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