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各中小学将陆续发布招生简章和家长操作流程,8月5日-8日(共四天)进行新生报名工作,8日接受转学申请,具体请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流程。请您留意网上报名时间,切勿错过!如有问题,请拨打相关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区适龄儿童状况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凡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附件2),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学区划分
1.以适龄儿童的户籍为依据。
2.峄城区2023年义务段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3.各镇(街)中小学招生工作由镇(街)学区组织实施,招生时间与城区学校应保持同步。镇(街)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直升学区初中学校的方式进行。招生时间原则上应与城区学校招生时间同步。
三、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凡在我区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和住所的随迁子女,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确因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按照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区教体局牵头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的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租房者子女入学政策。租房者需提供所租房产的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按照证明已实际入住六个月以上的原则,小学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至相对就近或学位空余的城区学校,初中依据四所城区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予以安置。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小学、初中就读;在峄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来峄创新创业的企业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由区教体局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报名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本人拥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不含房屋不动产证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用途的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2023年报名将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或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
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
6.等待审核结果。
7.查看入学须知。
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各招生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三)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空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报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区教体局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校招生简章将在入学报名前对外发布和公示,同步公示学校接收转学申请的标准和时间。在招生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会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6.本须知解释权归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