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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千阳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7-27 09:34:5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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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良好的教育招生秩序,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23〕16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千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不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

  校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破解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千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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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招生网络平台,按照服务区范围,监护人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信息,学生身份证号码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户口或住房所在区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实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区分类,梯次招录”的原则。在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基础上,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顺序,第一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籍一致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二批次录取服务区内具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三批次录取服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入学。

  (四)坚持“统筹调剂,随机派位”的原则。根据各批次录取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在学校招录人数已满或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统筹调剂或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适龄少儿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一)具有千阳县正式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脱贫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结合实际居住地,按照招生区域划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体局依据规定,核实情况,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

  五、招生服务区划分

  (一)初级中学:点击查看

  (二)小学::点击查看

  城关镇新兴村户籍居民子女、高崖镇户籍居民子女根据其居住地址,就近纳入所在小学服务区。

  各中小学开学前要对招生服务区以及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

  六、招生工作流程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建立网上招生平台,小学、初中入学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学生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小学生入学程序:

  1.公示学校服务区范围;

  2.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服务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

  3.学生家长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审核入学学生资料;

  4.录取,发放录取通知;

  5.填写电子注册信息;

  6.正式入学。

  七、报名所需资料

  1.服务区内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及务工单位三年以上务工证明;

  3.非户口所在地(外县区)学生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属于优待对象的学生提供相关优待证明。

  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资料清单,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提交,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报名确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县教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开展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范围、报名流程、审核条件等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就相关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引导广大家长知晓政策,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全面保障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各镇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摸清辖区适龄入学少儿底子,逐人核查入学就读情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要求,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班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班额设置不得超过标准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五)严格执纪问责。县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