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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眉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7-27 08:50:10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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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良好教育招生秩序,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23〕16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件号↓信息来源↓
眉教体发〔2023〕115号眉县教育体育局

  一、夯实招生工作责任

  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县级统筹,以镇(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教体局统筹全县教育资源,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方案,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招生公平。各义务段学校、镇(街)教育组要按照县局要求,负责本校或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审核、注册报到等工作。县局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乱招生、乱择校、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

  二、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益。凡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县教体局教育督导室备案。各镇(街)教育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违法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与学区内村组、社区加强联系,精准掌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工作。严防出现辍学、失学现象。

  (二)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县教体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小学学区划定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同一镇(街),实行划片招生,根据学生家长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登记及审核情况,确定入学范围(具体划片安排:点击查看);初中学区实行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即以镇(街)为单位,学区内小学生全部升入对口初中(具体划片安排:点击查看)。

  (三)规范招生入学流程。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功能。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报名入学,初中采取网上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五)落实教育优待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眉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特殊群体子女及孤儿入学工作。

  (六)分类安置残疾儿童。县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全县残疾儿童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优化招生工作流程

  (一)报名。小学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严格按照学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户口、住房所在学区,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

  初中学生实行对口直升,六年级毕业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对口直升初中,各初中按照学区划分进行审核招生。镇(街)初中进城务工人员初中段就学子女由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八个批次要求及学校学位情况审核接收。

  (二)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各义务教育学校按时段安排现场审核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资料。各校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规范审核流程,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适时由学生提供。严禁所有义务段学校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报到。报名结束后,小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次按照以下八个批次分层依次录取:①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②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③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④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等原因无学区内房产的。⑤新生具有眉县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⑥新生不具有眉县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⑦新生具有眉县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⑧新生不具有眉县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各初中全部接收对应小学毕业生,同时,对非对口小学随迁人员子女按以上八个批次审核,学校审核合格的安排入学。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等按规定时间到县教体局登记,由县教体局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四、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一)落实“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校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健全招生办法及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加强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学区划分、登记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规定,引导广大家长知晓政策,避免盲目跟风择校,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三)严格执纪问责。县教体局将不断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县教体局义务段招生举报电话:554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