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沾益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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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体局 |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
一、小学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5日。
2.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在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4.操作流程:通过“曲靖通”APP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阅读《沾益区2023年城区小学网上预报名操作说明》。
5.每名学生只能在划定片区的一所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6.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以在2023年8月10日、11日、12日到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7.入学报名最终以现场确认为准。
(二)审核汇总
2023年8月6日至8月9日,各城区小学对家长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汇总相关信息。审核的情况,将由学校向家长进行告知,各位家长要注意及时查收信息。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 8月10日、11日、12日。
2.现场确认地点:望海小学、望海小学太平校区、西平小学、水桥小学、庄家湾小学、龙华小学、龙泉小学。
3.家长接收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经家长签字的信息采集表和报名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所属片区小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1)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用途为住宅)。无房产的,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社区证明等)。
(2)非户籍适龄儿童。有房产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用途为住宅)。无房产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调查审核
各学校对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进行信息统计。
(五)入学安置
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新生入学名单。学位不足时,由学校制定分流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安排学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户籍生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用途为住宅)的生源、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其他生源。
2.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实行城区范围内“多校划片”。“多校划片”统筹安排学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城区直属学校(望海小学、望海小学太平校区、西平小学、水桥小学)→城区其他学校(庄家湾小学、龙华小学、龙泉小学、玉光小学、大营小学等)。各学校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根据各学校的报名人数、空余学位数统筹安排。
3.随迁人员子女实行“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在有学位空缺的情况下,可按实际居住地与入学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六)招生结果查询
2023年8月16日,各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新生招生名单。
二、初中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登记地点:曲靖市民族中学、沾益区第三中学、沾益区第五中学、龙华中学、轩家中学。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收本行政区划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随迁人员子女。
(三)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四)招生条件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小学毕业生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房产的,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社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2.非户籍小学毕业生
(1)有房产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1份;《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2)无房产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学生或父母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每名学生只能在划定片区的一所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若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学校报名登记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空缺直接安排就读学校。
2.调查审核:各学校对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进行信息统计。
3.入学安置: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新生入学名单。学位不足时,由学校制定分流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安排学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户籍生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用途为住宅)的生源、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其他生源。
(2)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实行城区范围内“多校划片”。“多校划片”统筹安排学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城区直属学校(市民中初中部、区三中、区五中)→城区其他学校(龙华中学、轩家中学)。各学校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根据各学校的报名人数、空余学位数统筹安排。
(3)随迁人员子女实行“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在有学位空缺的情况下,可按实际居住地与入学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4.招生结果查询:2023年8月16日,各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新生招生名单。
三、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上产权人与学生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上产权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正在抵押贷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还未办理、但已经入住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2.物管提供的已经入住的证明;3.监护人、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自建房屋已经入住,还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建房审批有关材料;2.社区提供的已经入住的证明;3.监护人、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初一新生户口本中住址未明确到社区的,需要提供现居住地所在社区的证明。
(六)所有材料均以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为准,作为安排就学的依据。
(七)所有材料由提供者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就学安排。
(八)未在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若有疑问,请致电各学校进行咨询。
市民中:王老师0874-3565066
区三中:吴老师0874-3162247 15188121351
区五中:史老师13769591068 洪老师15911839978
龙华中学:段老师13987469019 刘老师19987890105
轩家中学:陶老师13769833042
望海小学:陆老师13466120789
望海小学太平校区:潘老师15825036868
西平小学:鲍老师0874-3161169 0874-3163447
水桥小学:邓老师0874-3163327 15924923846
杨老师13769572195
龙华小学:付老师13708749630
庄家湾小学:程老师18987402688
杜老师13529899450
龙泉小学:李老师13508749901 赵老师13887186021
玉光小学:胡老师13769814077
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黄老师0874-316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