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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旬阳市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学校招生范围)

2023-07-19 09:03:59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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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旬阳市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序组织好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国、省、安康市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2023年全市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与住房登记并重、就业经营与养老保险并重”的入学登记要求,依据学生家长户籍地和家庭居住地,分学区组织入学。

  (二)各镇小学招生按照所划定的学区范围,组织学区内的户籍人口、进镇居住人口及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保证应入尽入。

  (三)城区小学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附后)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籍人口子女、学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员子女以及学区内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区内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择生。

  (四)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招生。要依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意见,依法接收并动员学区内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动员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由镇中心学校会同市阳光学校就近安排送教上门。

  二、招生对象

  全市各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招收新生应为学区内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三、学区范围划分

  (一)各镇小学学区范围。

  各镇小学的学区以镇政府行政区划为准。

  (二)市直小学学区范围。

学校名称招生划片范围
城关小学小河北社区、老城社区,下菜湾社区全部区域,鲁家台社区黄坡岭区域。
城关二小鲁家台社区除黄坡岭以外的全部区域,刘湾社区的康华园小区、丰景佳苑小区。下菜湾社区适龄儿童也可就近到城关二小入学。
城关三小党家坝社区(包括锦绣家园小区)、鲁家坝社区、刘湾社区除康华园和丰景佳苑小区以外的全部区域。

  四、入学条件

  (一)各镇小学新生入学时,须按时间要求直接到学区所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各镇小学在学区划分上如有区域条件限制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二)市直小学招收的新生入学,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住宅房产权登记地址认定学区)。子女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监护人户籍地址认定学区。对空挂户籍的不予认定。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

  2.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

  3.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旬阳市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2022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下同)一份。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城区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旬阳市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城区新流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确需在城区居住生活的,法定监护人可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城关实验学校联系入学事宜。

  城区小学接收转入学生,须按上述学区范围及相关条件要求,经学校核查后报市教体科技局审批办理。

  五、招生程序

  (一)核查发放入学通知。由各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会同户籍管理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具有本镇户籍的所有年满6周岁学龄儿童(父母双方户籍在本镇而儿童本人未上户口的包括在内)和上年度缓期入学儿童再进行一次核实登记,在确保无遗漏的前提下,将本镇今年秋季应入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和具有本镇户籍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花名册报送当地镇人民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后印发本镇秋季小学新生招生通知文件,并抄送旬阳市教体科技局及教育督导室备案。各镇义务教育入学核查摸底和印发文件工作务于7月20日前完成,并同时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每位学生的监护人手中。

  (二)组织入学报名。

  各镇中心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具体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城区各小学(具体指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三小)今年秋季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30日至31日2天,各校在组织完成本学区内的“四类”人员子女报名后若还有空余学位,最迟在9月1日上午8点前对外公布具体空余数额和招收“四类”以外人员子女具体方案,并在9月1日前将空余学位招满为止。

  各镇人民政府和义务教育学校要督促本镇本学区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切实保证应入尽入。因特殊情况需缓期入学或免予入学的,学校要告知法定监护人依法办理缓、免入学手续,并于9月1日前造册上报市教体科技局备案。

  (三)建立新生学籍。各学校要及时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核实学生信息,并在10月底前全部录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小学新生要同时建立纸质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学籍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各小学要及时向相应的初中提供毕业生必要信息和相关档案,配合初中学校为新生健全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招生组织工作。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倒排日期,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措施及人员职责。各校长是本学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做好本学区内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纠正家长在子女入学上的攀比、跟风思想,坚决遏制盲目进城、盲目择校现象,坚决遏制大班额。要加强上下联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妥善解决好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新问题。

  (二)准确把握招生政策要求。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本招生方案,吃透招生政策,准确把握招生工作要求。要全面摸排学区内每位适龄儿童,仔细核查每位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项。要严格招生政策,把好条件尺度,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坚持均衡编班原则,防止产生大班额现象,努力赢得家长的信赖和群众的满意,实现阳光招生。

  (三)切实做好小学入学核查工作。各校要在9月份新生入学报名结束后,对照镇政府印发的小学新生花名册逐一进行核查,对未入学的要查明原因迅速动员入学,对动员后仍不能入学的,要及时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采取行政措施动员入学。对因故不能入学的要协助家长办理缓期入学手续。到外校就读的,要告知和督促家长及时办理学籍手续。同时,要以镇为单位,对各镇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0岁”人口进行排查登记,续建《XX镇0-17岁人口花名册》,并于9月底前将各镇的“0岁”人口花名册报市局基教股备案。

  (四)认真落实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各校要全面学习、领会各级有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口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等政策,妥善解决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学入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应凭有关证件予以优先保证。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包括军转干部)随迁子女入学入园,需凭工作调动文件、子女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到调入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切实依法依规维护招生秩序。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招生条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城区小学招生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禁跨学区招收学生,严禁通过私自考试招收学生。一旦发现有违规招生现象,一旦出现起始年级的“大班额”或非起始年级的“新大班额”现象,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基教股0915-7202773

  投诉电话:监察室0915-720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