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5日前,制定出台《尖草坪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8日,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划片范围。
三、7月10日—7月27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分别开展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招生工作。
四、7月10日—8月13日,区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 | 7月10日—7月14日 | 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
2 | 7月17日—7月18日 | 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
3 | 7月22日—7月23日 | 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
4 | 8月1日 |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
5 | 8月2日--8月3日 | 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
6 | 8月4日—8月5日 | 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
7 | 8月7日 | 给需跨县(市、区)统筹安排学生发确认信息,登录系统进行二次确认; |
8 | 8月8日—8月13日 |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跨县(市、区)就读学生、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
五、8月14日,区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六、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七、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八、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