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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7-08 23:49:5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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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人户一致,划片入学;人户不一致,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学位限定原则

  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原则,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原则

  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的原则,多孩子女可同校就读同一所公办学校。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我区民办小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入学条件

  (一)凡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2.《房屋所有(产)权证》;3.《出生医学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区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各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三、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四、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下列分类依次进行安排:

  (一)晋源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二)晋源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购房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依次安排入学。

  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按在我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不含配建小学)。

  (三)晋源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根据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晋源区内购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跨晋源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太原市五城区、三县一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晋源区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实需在晋源区学校入学的,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上述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居住证地址为我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区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入学(注:两为主指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指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晋源区范围之内营业执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太原市范围之内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两者混排),依次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六)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3.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五、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2023年全区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之前,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通过网络发布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并公布咨询电话及学校托管服务的信息。区教育局制定本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网上信息登记

  2023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登记方式: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三)入学审核

  2023年全区小学入学审核时间为7月17日至29日。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小学入学审核工作。各学校要积极落实我市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审核时,各小学要认真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太原市面审信息核对表》。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晋源区户籍、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对应的学区直接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

  2.晋源区已完成整村拆迁且未回迁的拆迁户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址对应的学区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已回迁的拆迁户子女按回迁地址对应的学区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不属于整村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按照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携带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预约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属下列情况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携带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预约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如下:①晋源区户籍、住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②晋源区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③太原市以内,晋源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审核;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信息审核。

  (四)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

  (五)通知入学

  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发出的预约时间,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

  全区两轨及以上学校于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相关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七)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六、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根据省、市教育部门要求,2023年全区民办小学招生和全区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实行统一信息登记、统一时间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

  (二)2023年全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组织进行招生。严禁各民办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晋源区审批的各民办小学校只能在晋源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招收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区范围太原市审批的各民办学校只能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招收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民办小学招生结束后,录取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在规定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

  (五)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附件:

  ➤2023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023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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