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5日前:出台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8日: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0日—8月13日: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 | 7月10日8:00—14日18:00 |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
2 | 7月17日—7月18日 | 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
3 | 7月22日—7月23日 | 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
4 | 8月1日 |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
5 | 8月2日—8月3日 | 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
6 | 8月4日—8月5日 | 县教科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
7 | 8月7日—8月13日 | 县教科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
四、8月20日:教科局公布公办初中预分配学生花名。
五、8月23日: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做好初一新生报到统计工作(毕业于乡村小学、户籍为县城户口的学生家长、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家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教科局公示栏和县城初中查看孩子分配情况)。
六、8月26日:各初中组织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全县初中新生统一均衡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