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制度
1.规范招生制度。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严格管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施教区制度。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划片范围(见附件)及政策要求,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各学校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材料等。
3.新生登记制度。适龄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及办理预报名手续,现场验证合格的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登记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拟2023年9月在街道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家长,应自行登录“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凭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现场核验信息提示,于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现场验证。
1.登记对象
(1)2022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在澄江街道范围内的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和符合政策的属于居住性质的公房租赁合同,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简称“房产”,下同)。
(2)2022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儿童,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在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大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待学校现场验证,符合澄江街道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4)其它符合澄江街道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新生年龄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认定合格后,可正常办理入学登记。各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3.现场验证时间
2023年7月15—17日(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一);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7月14日,“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将发送现场验证提示信息(如因系统技术原因,导致家长“最江阴APP”提示现场验证的信息出现错误,以本招生政策为准)。
4.现场验证地点
澄江街道各小学。
5.现场验证材料
(1)本地新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原件等。
(2)新市民新生:户口簿、劳动合同(在企业就业的需要提供一年的银行工资流水清单)或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有房产的提供)原件等。
6.具体说明
A.澄江街道户籍新生
房产(限住宅性质)按照“先看父母独立房产,如父母无独立房产再看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原则进行查验登记。
(1)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有独立房产的,到该独立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2)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a.父母无独立房产,仅有一套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b.父母无独立房产,有多套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到父母份额较高的共有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3)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澄江街道既无独立房产又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但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并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以到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4)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携带该证明(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于7月1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江阴市人民东路259号)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已安置完毕的,不再享受拆迁户相关入学政策。
(5)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或者即将跟随父母迁入澄江街道,父母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于7月1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6)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及市教育局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于7月1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按政策租住政府公租房并在合同期内的,携带公租房合同和房产信息证明等材料于7月1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公租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8)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也无法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不划分施教区。
(9)新生户籍迁入澄江街道或者父母房产证变更时间晚于2022年8月31日以及其它特殊情形的,由街道教育科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学,不划分施教区。
(10)新生户籍在江阴市其它乡镇、街道,但父母独立房产在澄江街道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不划分施教区。
B.新市民新生
在“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中大数据比对初步审核通过的新市民新生(父母持有独立房产证的,到房产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登记;父母无房产,父母社保缴纳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原则上到劳动社保缴纳地乡镇、街道办理登记;),符合澄江街道入学条件的,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学,不划分施教区。家长在“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中收到学校现场验证通知信息后,携带相关查验资料,于规定时间至学校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通过的,方可认为审核合格,可办理正式入学登记注册手续。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③共有房产仅指新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情形。
三、相关要求
1 | 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通过告家长书、校讯通、张贴宣传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鼓励轻度残疾儿童在施教区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 |
2 |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 |
3 |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对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
四、特别提醒
为便于提前调研、合理规划,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24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户籍注册、房屋不动产权证(限住宅性质)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的8月31日。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2023年涉及夏港街道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小学新生入学过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