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提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监管办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坚持便民、公开、统筹的原则,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二、新生招录
(一)报名、开学时间。
1.民办学校。8月8日一14日中午12:00。民办学校中含仙桃市城南中学,下同。
2.公办学校。8月8日—17日。
3.开学时间。9月1日。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须符合各公民办小学就读条件。
2.七年级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且须符合各公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条件。
(三)公办学校招生条件。
根据仙桃市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通过“仙桃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符合多个学校报名条件者,限选择一所学校申报。
1.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隶属于干河、龙华山、沙嘴、杜湖等街道派出所,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下同)。
2.城区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
3.进城经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进城经商,须具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2年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外市随迁子女就读,需提供我市的《居住证》即可。
4.进城务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进城务工,须具有用人单位1年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外市随迁子女就读,需提供我市的《居住证》即可。
特别说明:
1.仙桃市第二中学钱沟路校区仅招收划片范围内父母有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2.对于不能提供不动产权类证明材料的廉租房、棚改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以及办理过合法手续的“两违房”等,直接向招生划片学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登记报名。
3.延期交房的可直接向招生划片学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登记报名。
4.不具备上述入学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须人籍一致),可返回原籍公办学校就读,也可以申报城区公办学校,通过“其他入学(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填报。
5.市内企事业单位外籍高管高技术人员子女享受与本市学生同等入学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条件。
仙桃市各民办学校面向全市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通过“仙桃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民办学校。
1 | 仙桃市户籍 | 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属仙桃市户籍。 |
2 | 仙桃市房产 | 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有仙桃市房产。 |
3 | 经商务工 | 外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仙桃经商务工,须办理营业执照、购买单位社保或取得居住证。 |
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优先升入本校初中就读(必须进行网上填报),当选择本校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数大于本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五)招生划片范围。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及地图见附件。
(六)网络报名方式。
仙桃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平台可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
1.报名网址:zs.xtedu.com或221.233.243.133。
2.二维码扫码:
(七)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网上报名的学生,系统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学校登记的学生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报名截止后,学校报名人数少于该学校招生计划时,该学校报名学生全部录取,直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学校报名人数大于该学校招生计划时,实施“超额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进行现场网络直播,录取的学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未录取的学生,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先撤回民办学校报名信息,再按公办学校招生报名程序填报。
三、转学生办理
(一)转入条件、办理方式及录取办法。
1.转入城区公办学校。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仙桃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平台”选择“转学生”入口进行申报(网址与新生报名相同),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转学通知书》。
2.转入乡镇公办学校。持相关证件到转入学校登记,学校审批通过后发放《转学通知书》。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受转学生或插班生。
没有在农村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或非正常转学生均不享受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二)办理时间。
2023年8月20日—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相应成立招生专班,制定招生方案,具体负责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强对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引导和回应社会舆论,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学校要设立专门窗口,及时接待学生及家长咨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消除大班额政策,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在招生过程中突破计划、提前招生、跨范围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禁分快慢班、重点班或实验班。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各地各校在招生期间,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市招生咨询电话:0728-3310369(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728-3319293(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