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函〔2023〕6号)《金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金教函字〔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金川区实际,现将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招生片区以房为主”的原则。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按照划片区域入学;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采取摇号方式入学。
(二)公开公平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和“无固定房产”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中心城区(含城中四村)及宁远堡镇新安村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初中:区属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400人
金昌市第一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二小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第三小学5个班250人
金昌市第四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五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六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七小学7个班350人
金昌市第八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九小学10个班450人
金昌市实验小学7个班350人
金昌市龙门学校2个班100人
2.七年级计划招生2560人
金昌市第三中学16个班800人
金昌市第五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第六中学8个班400人
金昌市第七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龙门学校8个班360人
(二)招生区域
1.小学招生区域:点击查看
2.初中招生区域:点击查看
四、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二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一)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含小产权房、安置房和廉租房),且取得房产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以房产证、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2.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入学新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直系祖辈必须同户籍同居住,且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和户籍迁移时间均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温馨提示:制定2024年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时,将根据学生人数及生源分布情况,调整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限及三代房产入学学生和监护人户籍迁移时限。
3.西坡村、高崖子村、马家崖村、新安村、白家嘴村拥有宅基地的居民。
4.符合以下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之一的新生,根据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先入学。
(1) | 现役军人、军警烈士子女。 |
(2)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子女。 |
(3) |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外援助医护人员子女。 |
(4) | 2023年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5) | 2023年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且企业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子女均为非金昌户籍(企业提供招商引资协议、聘任文件等相关材料,分别到企业归属管理权限招商局出具证明材料)。 |
(6) | 持有镍都人才服务卡C卡者子女(可在监护人单位所在招生区域内享有政策性保障入学)。 |
(7) | 城区内基层派出所正式在编在岗公安民警子女(可在监护人单位所在招生区域内享有政策性保障入学)。 |
5.招生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入学新生,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直接到划定片区学校预报名。
(2)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入学新生,按照区教育局前期摸底划片名单为准,2023年8月16日入学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划片学校预报名。
6.新生报到提供的资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证明、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商铺、车库房产证、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廉租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合同、购房发票和租房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宅基地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宅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入学新生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学校根据不动产中心核查数据进行核对。
(5)小学入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招生程序:
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按片联校摇号入学。小学入学新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按片联校摇号,若登记学生数量超出联校招生学校空余学位,经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未按时进行登记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初中入学新生城区5所学校联校摇号。
1)入学登记。2023年7月15日—7月16日,对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小学入学新生和初中入学新生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进行现场登记(家长需提供居住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由金昌市第二小学北门进入体育馆)。
2)摇号入学。2023年7月19日—20日,招生学校代表、登记入学新生家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金昌市第二小学按片联校摇号。
小学:2023年7月19日上午8时,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昌市第四小学、金昌市龙门学校4所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二小学、金昌市第五小学、金昌市第九小学、金昌市实验小学4所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六楼阶梯教室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六小学、金昌市第七小学、金昌市第八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六楼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
初中:2023年7月20日上午8时,市区5所初中学校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按片联校摇号。
(3)报名入学。根据摇号结果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2.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社区出具的本辖区居住的居住证明。
(3)小学入学新生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入学新生家庭已有一个孩子就学,按照“小随大”的原则,家长可申请同校入学。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同时有2名以上入学新生,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1名孩子参与摇号,依据摇号结果,另一名孩子直接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若法定监护人不同意,则2个孩子均参加摇号,按摇号结果报名入学。
2.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就近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3.凡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待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4.异地返金及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转学学生,于2023年8月10日—20日持户籍、房产、社区居住证明、学籍卡(一年级不提供)等材料在区教育局202办公室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5.若招生学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人数,除现役军人、军警烈士子女以外,其他政策性保障入学学生均采取摇号方式获取学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川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935-823505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