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精神,结合都安瑶族自治县实际,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7年9月1日以前出生,条件不具备的可推迟到7周岁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2023年全县小学毕业生。
二、户籍生、片区生、政策生、非片区生的界定
(一)户籍生:户籍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有关学校界定的招生范围,并且在该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片区生:户籍不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有关学校界定招生范围,但在该片区购有房产(含自建房)且实际居住,并在该片区学校就读的学生。
(三)政策生: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对象子女;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3.港澳台同胞子女、鼓励性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员子女。
(四)非片区生:户籍不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有关学校界定招生范围,但持有该校服务片区的居住证、进城经商、务工等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类别
(一)安阳镇及县直小学招生:各个学校界定招生范围内的户籍生、片区生、政策生和非片区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二)县直初中学校招生:
1.招生学校:都安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都安瑶族中学初中部、都安初级中学。
2.招生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各小学根据自治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标分配(另行下发至各乡镇)实名推荐的小学毕业生,所推荐学生必须符合户籍生、片区生、政策生和非片区生的条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28号)、《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河池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河教办〔2023〕8号)等文件精神。非都安户籍片区生、非片区生不能享受三年后的高中均衡生政策。]
3.生源调配方式:以学校推荐为主,学校推荐名额不得超过自治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指标。
4.推荐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小学,本着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根据自治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标分配指导学生填报推荐表。
5.材料报送:请相关学校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县教育局基教股。
(三)乡镇中小学招生:
1.乡镇小学: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实行就近入学(含辖区易地搬迁户及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2.乡镇初中: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乡镇对应的初中学校。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各乡镇中小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接收。
(四)特殊教育招生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按照“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和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要“能招尽招”,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招生工作与普通学校同步进行;普通学校要对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自治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安阳镇及县直各小学
1.户籍生:需提供户口簿。
2.片区生:在城区购房(含廉租房)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自主建房居住未转入户口也未办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要有当地水电部门出具的水电开户证明材料及2023年以来缴纳水电费有关证明材料。
3.政策生:(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对象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相关部门证明等材料。(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材料。(3)港澳台同胞子女、鼓励性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员子女,需提供护照、房产证明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相关部门证明等材料。
4.非片区生: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① 户口簿;② 外县或外省户籍持城区公安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③ 2023年1月1日前申领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近期照片;④ 劳务合同、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和在公司所在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乡镇中小学校
1.乡镇小学:持户口簿报名。
2.乡镇初中:各乡镇中心学校将本乡镇2023年小学毕业生名单推送至乡镇内相应初中学校,作为乡镇初中学校录取依据。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辖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簿以及提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和学生学籍号等学籍基本信息报名。
(三)有关报名材料的说明
1 | 作为就近入学依据的房产证明不包含商铺房产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 |
2 | 户口簿不能证明相互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
3 | 非都安瑶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的小升初学生,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和学生学籍号等学籍基本信息报名。 |
4 | 各类学生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 |
5 | 核验材料地点设在安阳镇第三小学。 |
五、安阳镇及县直小学录取顺序
在规定招生学位数内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一)户籍生。
(二)政策生。
(三)片区生。
(四)非片区生,该类学生由自治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六、报名和公布录取的时间和地点
(一)安阳镇及县直小学
按照自治区以及河池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今年都安瑶族自治县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相关招生政策,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入学申请。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7月5日—7月12日为新生网上报名时间,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二维码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为现场核验材料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1)户籍生到相应片区学校报名。(2)政策生、片区生、非片区生现场核验材料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安阳镇第三小学。
2.公布录取名单时间和地点。
7月下旬左右在报名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二)乡镇中小学
乡镇初中报名时间和公布录取时间与城区初中同步。乡镇小学报名时间和公布录取时间以各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
《入学通知书》统一使用自治县教育局制定的模板,由录取学校发放,领取时间、地点以学校公告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方式:0778—522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