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阿瓦提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阿地教发[20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 |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 遵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结合县域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详见阿瓦提县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学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应入尽入。 |
(二) |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 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监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学校学位数等相关政策及招生环节全部予以公开,确保招生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
(三) | 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 | 科学合理设置学位,杜绝出现大班额、大校额现象。 |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提前上学(不允许跟班就读)。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需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管委会)审核备案后报县教科局批准后方可延缓一年入学。
初中七年级:全县2017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转学插班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5日10:00至2023年8月12日24:00(系统24小时开放);
乡(镇)小学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2日(每天10:00-20:00);
初中七年级报名入学:初中学校采取对口升学方式,各初中学校不得接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各小学统一组织与对口中学对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网址
报名前另行通知。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23年8月5日10:00至2023年8月12日24:00(系统24小时开放)。
(三)派位、录取时间
2023年8月13日10:00至2023年8月18日20:00。
(四)报名方式
城区小学: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入学报名。符合升入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登录“阿瓦提县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登录方式: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登录;二是用微信搜索小程序“阿瓦提县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登录;三是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
乡(镇)小学:乡镇各小学生源均来自本乡(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五)系统填报指引
1.第一类:本县房户一致子女
(1)入学对象学区内户籍信息与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一致的人员子女;
(2)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的人员子女(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3)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以上监护人选择系统中房户一致子女报名。其中,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产权房要求:(1)《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2)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上传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照片;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全本。
2.第二类:本县户籍房户不一致子女/本县户籍无房子女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在本县拥有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且完成房产交付,房户地址信息不一致时,以房屋产权地址为学区入学依据,监护人选择系统中本县户籍房户不一致子女报名。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但学区内无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以户籍所在地为学区入学依据,监护人选择系统中本县户籍无房子女报名。
上传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县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照片;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全本。
3.第三类:非本县户籍购房子女
非本县户籍在学区内购房并有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且完成房产交付的人员子女。以房屋产权地址为学区入学依据,监护人选择系统中非本县户籍购房子女报名。
上传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照片、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
4.第四类: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本县无户口,来本县务工人员子女;
(2)本县户籍,在其他学区内租房人员子女;
(3)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亲属的适龄儿童;
以上以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入学依据,监护人选择系统中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报名。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无本县户口在本县辖区内租房居住,有居住证(居住证2023年7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及社区实地认定后出具证明的,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等规定要求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上传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照片、学区内居住证明(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或被挂靠人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被挂靠人页、学生页等。
(六)录取顺序
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直至学位招满,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本学区内学校派满无空余学位时,未予正式录取的申请对象,教科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派位至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学生入学办法
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有19位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本县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本县流动人口持居住证,选择系统中网上转学插班报名,派位方式与一年级招生入学一致,如学区内学校学位已满,由教科局就近派位至其他学校。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确有困难诉求待网上转学插班工作结束后,在正式开课前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转入学校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方可实施。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不允许转学,坚决杜绝因中考竞争违规办理学籍转接现象。
五、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科局公示的报名网址,实名注册,每名适龄儿童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教科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派位、录取情况审核后,家长根据手机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携带报名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如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现场未通过审核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报名,因家长个人原因错过时间,将在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学位情况,就近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期间,各学校门口设立咨询点,各位家长可通过现场或电话方式咨询入学事宜。县教科局及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如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招生时间变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