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芦浦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2.中学招生入学对象: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招生计划
辖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凡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准招生。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三、招生办法
(一)芦浦中心小学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芦浦镇户籍适龄儿童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芦浦户籍〕进行网上报名。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芦浦镇户籍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填写报名承诺后,填报有关信息。报名时间:6月27日-6月29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芦浦镇户籍适龄儿童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0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批次招生:芦浦中心小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芦浦中心小学咨询,咨询时间:7月2日。批次招生由芦浦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 | 第一批次 | 非芦浦籍新生,其监护人在芦浦有房产,且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
(2) | 第二批次 | 非芦浦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芦浦实际拥有房产,但未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
(3) | 第三批次 | 在芦浦三龙企业上班的非芦浦籍骨干员工子女。 |
(4) | 第四批次 | 监护人一方户口在芦浦镇的非芦浦籍适龄儿童。 |
(5) | 第五批次 | 在芦浦重点企业上班的非芦浦籍骨干员工子女。 |
(二)芦浦道头小学
1.凡符合入学年龄的,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玉环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由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积分值,实行积分入学。
2.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享受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待遇,按照区域优先,积分按就高的原则,只取父母一方的积分,录取采用电脑操作,公开录取,即时公布、即时查询。如遇到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玉环有自购产权住房、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若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则向暂未办理积分对象招生,取足计划数。
3.积分、非积分入学网上报名。非玉环籍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3日每日8:00-22:00。
(三)芦浦中学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芦浦镇户籍新生〔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芦浦户籍〕进行网上报名。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芦浦镇户籍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6月27日-6月29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芦浦镇户籍新生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办法如上,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0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批次招生:芦浦中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芦浦中学咨询,咨询时间:6月27日至6月29日。批次招生由芦浦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非芦浦籍新生,其监护人在芦浦有房产,且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2)第二批次:非芦浦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芦浦实际拥有房产,但未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第三批次:在芦浦三龙企业上班的非芦浦籍骨干员工子女。
(4)第四批次:监护人一方户口在芦浦镇的非芦浦籍适龄儿童。
(5)第五批次:在芦浦重点企业上班的非芦浦籍骨干员工子女。
3.非玉环籍随迁子女招生: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尚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以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3日每日8:00-22:00。
三、信息公布
6月19日至6月24日,各学校要把学校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统筹生就学申请接收时间截至7月2日,7月14日前镇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逾期不予登记学籍。招生结束后,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在台州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本市籍学生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
0576-87461603(芦浦中心小学)
0576-89918701(芦浦道头小学)
0576-89928806(芦浦中学)
招生举报电话:0576-87141470
本细则由芦浦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细则仅限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