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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綦江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6-11 15:24:0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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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区教委拟定了划片招生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公布如下。

  一、中心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原则、招生顺序、报名方式、所需材料及信息补录或更正。

  凡在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均应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中心城区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凡在截止时间后迁入中心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中心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类型申请就读学校。

  (一)入学原则:根据中心城区今年各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实行户籍生对口入学与非户籍生统筹入学相结合的原则。户籍生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口的适龄儿童;非户籍生指户口未在中心城区各校招生区域内的已购房业主、暂住人员、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心城区小学实行划片对口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中心城区中学实行免试入学、对口直升、多校划片和兼顾户口的原则。

  (二)招生顺序:

  1.小学 第一批:“三对口”类,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凡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该类儿童直接划片入学。第二批:“户籍对口”类,即户籍生中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房屋不在范围内),但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该类儿童在第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继续接受登记。第三批:“房产对口”类,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非户籍生。该类儿童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接受登记。如第二批次学生登记后,原划片学校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以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准)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不能解决的学生按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中心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自主选择到民办学校入学。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即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产权的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产权的务工人员子女。在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完成后,根据中心城区及周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申请入学,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2.初中 第一批:“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该类别按划片对口直升入学。第二批:“未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中心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第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继续接受登记,按户籍区域小学毕业生对应的招生学校入读初中一年级。第三批:“未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父母购房在中心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接受登记,按购房区域小学毕业生对应的招生学校入读初中一年级;若学位不足,则参照小学执行。第四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完成后,根据中心城区及周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三)报名方式:所有申请民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后,监护人于2023年6月25日至30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监护人到校报名时间如下。小学第一、二批:6月25日至26日,小学第三批:6月27日至29日,小学第四批:6月30日;初中第一批:6月25日至27日,初中第二、三批:6月28至29日,初中第四批:6月30日。

  (四)所需材料:按入学类型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纸质版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在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获取的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发票中任意1种,可提供电子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还需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信息补录或更正:未在2023年3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或需要修改入学信息的一年级新生,监护人可于2023年6月17-19日登录“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61.128.225.49/QJZS)”进行入学信息补录或更正。

  二、中心城区中小学新生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二)初中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三、区内拆迁户子女的入学安置

  (一)就读小学的,按照拆迁户的实际居住地,原则上安置在居住地社区所对应的小学入学,若无学位,则安置到附近有学位的小学入学。

  (二)就读初中的,可选择实验中学、城南中学、新盛中学入读,若选择的学校学位已满,则重新选择另一所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拆迁户子女在中心城区学校入学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户口在拆迁地的证明材料、拆迁协议、拆迁办出具的已拆迁证明、拆迁户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四、转学生的入学安置

  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毕业年级和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随着城市的发展,中心城区居住人口密度加大,转学需求人数逐年增长,但学校规模已经固定、班级建制已经形成,尤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位紧张,无法再超额接收中途转入学生。如确有转学需求,家长可持学生学籍卡自行联系对口学校,咨询学位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若划片对口学校相应年级无空余学位接收学生,家长可于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綦江区教委基教科(4楼405室)咨询登记,区教委将统筹安排至中心城区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其他

  (一)现役军人、烈士和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家长可以向就读学校咨询,也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区教委基础教育科(85880862、85883969),第一教育学区(通惠街道15123832166),第二教育学区(古南街道48656768),第三教育学区(文龙街道13983384438),陵园小学(古南校区48659928;通惠校区48667066),通惠小学(15086878912),文龙小学(18323051489),实验小学(15111837468),康德城第一小学(48699963、13883793427),中山路小学(15923994321),南州小学(48654989),营盘山小学(87265805),沙溪小学(48693310),九龙小学(48696021),特殊教育学校(13983924305),惠民学校(13983714370),綦江中学(48664828),实验中学(13658399568),南州中学(48755560),古南中学(48662056),通惠中学(綦江中学通惠分校)(13983486584),城南中学(13883515129),新盛中学(1822331236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