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东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河教基〔2022〕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东源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优先安排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入学,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合理设置招生入学报名工作的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招生办法及招生范围
(一)乡镇中小学
具体招生办法由各乡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县城小学、初中及招生范围
1.县城小学、初中基本布局
县城小学八所,分别是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县第五小学、崇文学校小学部、美的城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东源小学。
县城初中四所,分别是东源县实验中学、东源县高级中学初中部、东源县崇文学校初中部、东源县清平中学。
2.县城学校入学区域划分
入学区域划分按照“确保公平、就近入学”的原则,充分考虑交通状况、区域人口、学校规模等因素,对县城小学、初中的招生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1)县城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点击查看
(2)县城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点击查看
(三)坚持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东华学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春泽醒群实验学校(位于东源县黄田镇醒群村的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收小学1-6年级学生。
报读民办校的适龄儿童需统一网上申报,当申报人数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需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决定入读对象。
三、入读县城小学、初中的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和“以户籍、房产或居住证确定入学区域”的原则,确定入学条件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年龄须年满6周岁(以8月31日为时间点)。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二)具有相应学校招生区域的户籍或房产权证户主的嫡系直属适龄儿童。
(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要求,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可凭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入读区域内的公办学校。
(四)其他符合政策性(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规定入学。
四、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一)户籍类、政策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起始年级的插班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七年级提供学籍号即可;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需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由相关业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5.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产类
1 | 有产权证房产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窗口打印《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 |
2 | 无产权证自建房类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及近三个月电费的原始发票【*】; |
3 | 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产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有出生证的提供出生证即可,无出生证的需提供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4 | 非起始年级的插班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七年级提供学籍号即可; |
5 | 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三)社保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租房合法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5.非起始年级的插班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七年级提供学籍号即可;
6.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带【*】为网上预登记必须上传的材料
五、学位申请受理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父母提交的入学证明材料,学校按照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房产权证或社保等状况进行学位申请分类受理。
A类: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具有该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符合政策性(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规定入学。
B类: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具有该区域的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C类: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父(母)在该区域有居住证、经商执照或务工证明及缴交社保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学位安排原则
各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学校要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规定班额,不得超班额招生。学校按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籍、房产权证、社保缴纳证明(至少1年)等状况,按A、B、C类顺序录取。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学校受理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如出现区域学位不足时,县教育部门将按照分类顺序统筹安排到县城区域的其他学校。
七、操作程序
(一)网上登记及申报(6月9日至6月18日)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各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2)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东源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见附件1)或使用电脑登录网址:https://enroll.sizhijie.com/waps/dyjy进行学位申请。登记信息前可以通过招生系统的相关视频教程学习、了解招生系统的操作流程,按照招生系统要求完成入学登记。按照招生政策,只能申报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受理审核(6月19日至6月22日)
申请人按照登记信息,在招生系统申报入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在招生平台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则受理申请人申请,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申请,并注明原因。如果上传的材料不能直接或间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学校可以要求家长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可以要求家长带原件到校核查,需要家长到校的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解释工作。学校审核后,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联审。
(三)学位安排及公示(6月23日至6月25日)
县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到申请学校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四)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1日至7月2日)
7月1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招生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内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按照房屋产权证中的“规划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类房产可以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屋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
(二)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房产档案管理数据等实施有效对接,有关部门将严格对相关证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公办学校资格。
(三)已录取的学生必须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入学申请人可扫东源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小程序,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入微信在线报名入口,进行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