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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市松北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含流程)

2023-06-02 01:09:31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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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市松北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jpg

  (一)公办学校

1发布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5月31日前,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区招生工作方案。6月2日前,区教育局公布招生方案。6月6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的招生简章。
2进行网上报名6月12-21日,公办小学新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8日-7月3日,对口初中需要核验“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3俄语班招生7月10日前,完成初中俄语班招生。
4进行信息补充7月17日,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8日-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初中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5进行信息核验6月25日-7月5日,对公办小学新生信息核验;7月4日-14日,对口初中需要核验“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核验。7月20-22日,对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信息进行核验。
6整理学生档案6月18日前,利民学区公办小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利民开发区小学升初中统筹安置资格审查名册》及佐证材料高清。7月8日前,各公、民办小学校需将本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电子学籍及纸质学籍整理完毕,保证人籍一致。7月8日-9日,各公、民办小学分类将小学毕业学年纸质学籍档案(附各类别名单及与名单相一致的电子数据)上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原松北各公办小学和利民学区新区第二学校、新区第七学校上报对口直升学生名册。各公办小学毕业生中如存在双胞胎需进入同一班级就读的,学校要将证明材料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7完成录取确认7月24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初中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进行新生分班8月26-27日,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分班,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9完成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学籍注册,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

  (二)民办学校

  1.发布招生信息。5月31日前,完成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名单统计工作。6月6日前,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

  2.进行网上报名。6月12日0:00-14日8:00,本区户籍或学籍学生家长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6月14日12:00前,公布可接受随迁子女(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具有本区居住证)报名的学校。6月14日12:00-14日24:00,接受随迁子女(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具有本区居住证)报名。6月17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报名人数。6月17日20:00-19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区户籍或学籍)报名。6月21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6月27日20:00-6月29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它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区户籍或学籍)报名。7月1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

  3.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7月2日-5日,区教育行政部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联合相关部门,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报名资料有欠缺的适龄学生,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学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学。7月7日,公布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4.电脑随机录取。7月1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依据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录取。

  (1)直接录取。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直接全部录取。

  (2)随机录取。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3)交费确认。7月11日8:00-13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5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4)公布结果。7月17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统筹安置办法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5.电脑随机分班。8月26-27日,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6.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学籍注册,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