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符合市直初中(韶山学校初中部、实验中学)及小学(镇泰小学、芙蓉学校、华润学校、韶山学校小学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1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日程安排),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填报志愿
1.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划定的服务范围对应分配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
2.学生(家长)只能填报所属区域内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二)生源类别及报名提供的资料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5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网上报名时除开所属生源类别需要的入学依据材料外,均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信息(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小学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1 | 有户有房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产权证等办理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前,下同)所在地一致,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韶山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等资料为入学依据。 |
2 | 有户无房(第一类)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韶山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
3 | 有房无户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韶山城区,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
4 | 有户无房(第二类)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
5 | 无房无户 | 非韶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韶山户籍和城区房产,但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从业证明、租住合同等为依据入学。 |
6 | 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 ①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由韶山市教育局依文件规定安排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相关文件精神,由市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韶山市教育局安排入学。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
二、录取流程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市教育局录取。
三、日程安排
1.发布信息:韶山市教育局于5月26日前将《韶山市2023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和各校招生服务范围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上报名公告、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相关报名要求等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社区(村、组)等处张贴好公告,确保宣传到位。
2.教育优待类别资料审核:5月31日前,符合教育优待录取政策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优待类别、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至市教育局教育股汇总,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
3.招生日程安排:
(1)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6月1日至6月15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
(2)学校网上初审:6月1日至6月16日,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户籍数据和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审核,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3)交叉审核:6月21日,组织各城区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4)学校现场审核:6月26日至6月28日,义务教育学校现场核查证件,并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儿童出生证明等网上提供的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5)调剂录取:6月29日至7月3日,市教育局将因所报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6)结果公示:7月4日至7月5日,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4.录取信息导入学籍系统:
2023年秋季开学,韶山市教育局将招生平台上生成的录取信息数据比对后导入到“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5.招生入学专项督查:
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核对新生报到信息,9月中旬学籍注册再次进行数据比对,凡违规招生、学籍信息与招生平台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将严格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