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资源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
(一)适用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松江区;
(2)松江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松江区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松江区;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置
统筹安置。
(受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限制,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经贸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市三新学校、上海市松江区民乐学校五所学校小学段原则上不安排转入学生。不符合当年度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安置在有空额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小学或初中分校。)
(三)申请材料
请家长仔细阅读材料说明,因材料缺失或缺页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1.本市户籍学生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明 |
1 | 户口簿 | 户籍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学生页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3 | 身份证 | 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 |
4 | 在读证明 | 本市学籍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
外省市学籍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 ||
5 | 居住类房产证 | 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预售合同及全额发票不予受理;须提供包含产证编号页、产权人页、登记日期页在内的材料 |
2.外省市户籍学生,须提交1-6、7或8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明 |
1 | 户口簿 | 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 |
2 | 出生证/结婚证 | 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结婚证,再婚家庭须提供父母双方离婚证(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
3 | 身份证 | 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 |
4 | 有效期内居住证 | 须提供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学生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须与家长居住证地址一致 |
5 | 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 | 缴费记录须符合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 |
6 | 在读证明 | 由学籍学校出具的学生就读证明或电子学生证 |
7 | 本区居住类房产证 | 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且产权人为学生的父母一方,预售合同及全额发票不予受理;须提供包含产证编号页、产权人页、登记日期页在内的材料 |
8 | 有效房屋租赁合同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3.材料要求
(1)以上转学所需材料的变更截止日期均为6月9日。
(2)家长须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对有争议的材料,考试中心将请专业部门进行复核,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为转学终止,并上报公安部门核查处理。
(四)相关流程
1.网上申请:2023年5月29日-6月9日期间,请家长进行网上申请,申请先后顺序与转学结果无关。为保证系统顺畅,请各位家长错开高峰期。
2.材料审核:2023年6月10日起,考试中心将分批组织材料审核等工作,接到审核验证通知的家长,带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证。审核验证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发送短信通知家长。
3.结果查看:2023年7月上旬起,家长可登录转学申请平台查看转学结果。
(五)咨询电话
转学咨询电话:021-57815945、021-57821271、021-5782107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如遇电话忙线,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尝试拨打,敬请谅解)。
二、普通高中学校转学
(一)适用对象
1.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
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二)转学安置
有学额的高中学校,依据学生的学业情况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其转入。
(三)所需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中转入申请表》
2.户籍材料(原件、复印件):本区户口簿或在有效期内本区《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及户口簿。
3.高中转学证明(联系单)
4.高中入学通知书
5.学生中考成绩(由当地中招办出具)
6.原学籍所在学校资质证明(由学校上级行政部门出具)
7.初中毕业档案材料(内含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学生综合评定、体育合格证、预防接种卡等)
8.高中就读学籍材料(高中学籍卡、会考成绩、体育合格证、社会实践表、团材料等)
(四)转学流程
学生家长可向教育考试中心或本区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转学材料,由学校对学生转学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学业情况进行评估。家长也可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申请电话:021-57815945。
学校审核后,将相关材料连同转学申请最晚于开学前一周提交区教育考试中心,经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后办理转学手续。
提示:转学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附:《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转学信息填写指南》
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转学信息填写指南
1.家长通过访问教育管理平台(www.sjedu.cn)或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zsb.sjedu.cn)点击“家长频道”图标链接进入;
2.原注册过家长请直接用原用户名密码进入;未注册过家长请先进行注册,通过点击登陆窗口中的注册按钮,再点击新页面中“我已阅读填写须知,注册新用户”选项,依次输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注册;
3.家长进入“家长频道”后,点击右上角“自助服务”图标,在“自助服务”中选择“中小学转学申请”,进入转学申请填写页面;
4.家长根据实情选择是本区内转学(特殊情况)还是外区地转入。本区转学家长账号如果已关联在籍学生信息,系统可自动获取学生信息,家长只需填写其他转学申请信息。若关联绑定多个在籍学生信息,家长选择其中转学的学生即可;
5.进入填写页面后,家长依据转学的相关材料依次填写有关的基本信息,如房产信息、转入区域(街道、乡镇)等(注:请完整填写信息)。
6.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家长可重新登录,在左边栏目条“我的申请”里查看自己的申请信息,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