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按地段划分招生区域、合理安排招生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通过计分统筹安排非招生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三)阳光招生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公办小学:户籍在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含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和符合《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一年级计分办法》条件且达到入围分数线的,年龄满六岁[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原则上面向全县区域招生,向县外区域招生的需经市县教育部门批准,具体见学校招生方案。
(二)县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
序号 | 招生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1 | 第一小学 | 8 | 360 |
2 | 广宁红军小学 | 8 | 360 |
3 | 第三小学 | 5 | 225 |
4 | 第四小学 | 8 | 360 |
5 | 第五小学 | 4 | 180 |
6 | 第六小学 | 3 | 135 |
7 | 第七小学 | 5 | 225 |
8 | 城东学校 | 6 | 270 |
9 | 南街街道中心小学 | 6 | 270 |
10 | 第八小学 | 6 | 270 |
合计 | 59 | 2655 |
2.民办学校
序号 | 招生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1 | 广宁县钱学森学校 | 4 | 144 |
合计 | 4 | 144 |
(三)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根据县城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户籍住址、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往年招生方案的基础上,由于新建第八小学投入使用,结合街道、社区、路段、楼盘开发等情况作适当的调整(详见《2023年广宁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三、招生工作安排
县城区公办小学统一时间报名,招收分两批进行。
(一)第一批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3日- 6月9日共7天,由其监护人根据招生区域通过扫描“广宁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信息。报名完成后,相关户籍信息将送公安部门核查。
2.招生对象
(1)户籍在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到居住地招生区域学校报名)。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
①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荣获三等功或以上的退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因战或因功伤残退役军人子女)。
②符合条件的公安战线适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③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适龄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④父或母属于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⑤海外华侨、港澳台户籍的适龄子女。
3.招收名单公布时间:6月16日
4.注册时间:6月17日(星期六),注册时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入户的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佐证,户籍新迁入的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前)。
(2)属政策性照顾的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3)小孩免疫证明。
(4)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5.说明
(1)户籍学生需根据户籍坐落地区域报读学校,不能随意报读。
(2)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先网上报名,再到居住地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初审并提交广宁县教育局核准后,予以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提供的入学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负责。
(二)第二批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6月3日- 6月9日共7天(与第一批报名时间同步),由其监护人根据招生区域通过扫描“广宁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信息。家长需根据房产或经商坐落地区域报读学校,不能随意报读。报名完成后,相关直系亲属户籍、房产、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将送相关部门核查。
2.招生对象:符合《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分办法》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象按计分总分值的高低确定,并划定入围分数线,招生名单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3.计分确认和佐证材料递交时间:6月24日(星期六),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分入学申请表(可到招生学校值班室领取)
(2)计分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照《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分办法》说明)
4.计分情况公示时间:7月3日至7月7日(5个工作日),计分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位划定各校入围分数线和城区最低入围分数线。
5.招收名单公布时间:7月8日
注册时间:7月9日(星期日),注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小孩免疫证明;
(3)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带齐相关资料,携带适龄子女到招生区域学校注册,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民办)报名和注册时间与公办小学同步,具体见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意愿报读的,家长可带子女到学校咨询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并参照本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工作。县城区小学、幼儿园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让招生信息家喻户晓;要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县城区幼儿园还要分批分类做好入读小学一年级幼儿家长的指引,指导幼儿家长按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招生区域的小学注册。
(三)规范办学保障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违规行为。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民办)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或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名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接受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教育公平。
(四)各司其职确保工作落实。
(1)要安排人员做好学生现场资料审核、注册的咨询和指引等服务。
(2)要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资料的整理、汇总、审核等工作。各校要认真审核报名的证明材料,防止出现资料造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做到公平公正。凡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3)要及时将第一批、第二批报名注册的名单、人数以及统计情况按时报县教育局。
(4)每批次招生完成后,各招生学校要在本校显眼位置公布招生情况,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五、其它事项
(一)其他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自行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小迳小学、黄坪小学等)或回户籍地学校报名。
(二)招生工作方案及入学计分办法张贴在县城区小学门前,并在“广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供关注了解。请家长按照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的报名办法,通过正规程序、正当渠道扫描“广宁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预防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忙安排学位为名骗取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计分申请表格可到幼儿就读的县城区幼儿园或招生学校领取。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以下相应电话咨询。
部门或学校 | 咨询电话 |
县教育局 | 8623389 |
第一小学 | 8622783 |
广宁红军小学 | 8632657 |
第三小学 | 8632658 |
第四小学 | 8631877 |
第五小学 | 8831854 |
第六小学 | 8663097 |
第七小学 | 8662909 |
第八小学 | 8662188 |
城东学校 | 8781888 |
南街街道中心小学 | 8672763 |
广宁县钱学森学校 | 8832333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