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宜昌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通知,6月25日至28日,城区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小学学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学位。
记者了解到,今年与往年一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坚持政府统筹、以县市区为主、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则,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6月25日至28日 | 城区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小学学位。 |
6月30日 | 城区民办小学录取(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随机录取,摇号时间统一为6月30日上午9:00),网上确定录取名单。 |
7月1日至3日 | 城区公办小学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
6月25日至28日 |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学位,其他县市区小学核查毕业年级学生居住房和户籍信息。 |
7月1日至3日 | 城区公办初中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
6月30日 | 开展城区民办小学、初中录取工作。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各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确认后,由学校统一发布。 |
宜昌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和“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告知相关入学信息。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校学位,如确需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
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下三种方式均可登陆:①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热点查询“招生入学”;②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③移动端:“宜格服务”小程序或“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根据相关条件,在平台申请学位。
其他县市区新生按照当地教育局要求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原则做好片区学校对应工作。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各地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在总计划内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3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22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宜昌城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分类报名和招生录取。报名就读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该校招生录取。填报多所民办学校的,直接取消招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