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区2023年合作办学学校初中一年级公费学位招生工作,根据《昆明市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招委〔2023〕1号)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办学公费学位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呈政办发〔2018〕6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01、报名条件
序号 | 学校名称 | 公费学位(人) | 学校地址 | 备注 |
1 | 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 | 48 | 呈贡万青路3099号 | 不安排住宿 |
2 | 昆明市呈贡区云大附中呈贡中学 | 132 | 呈贡呈祥街 | |
3 |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初级中学(呈贡校区) | 150 | 呈贡区宝珠街 | |
4 |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初级中学(莲华校区) | 34 | 五华区一二一大街134号 | |
5 | 呈贡区育才学校 | 100 | 呈贡兴呈路516号 | 民办学校 |
6 | 四川帅范大学附属昆明买验学校(天娇校区) | 90 | 呈贡蓝光天娇小区 | 民办学校 |
02、报名原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只能从上述六所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申报
03、申报条件及审核材料
(一)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呈贡区龙城街道、斗南街道、吴家营街道、乌龙街道、洛龙街道、雨花街道(以下简称“六个街道”)的。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在呈贡区六个街道内的集体户户籍和城镇小区购房落户的需提供六个街道内所拥有的固定房产材料,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含其他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公寓等商业用房及车库等),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到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或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呈贡区六个街道拥有固定房产(住宅),且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昆明主城区的。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呈贡区六个街道的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含其他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公寓等商业用房及车库等),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到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或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三)经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确认的外来投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子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确认的相关材料。
2.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四)按照相关文件引入,经区人才办确认的领域专家、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子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区人才办按照相关文件确认的相关材料。
2.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04、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1日。
(三)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
在报名期间登录呈贡区合作办学学校初中一年级公费学位网络统一报名系统(网址:https://xw.kmmytech.cn/KS/)进行报名。按照招生要求及操作指南(后期将通过“呈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逐项如实填报学生及家长信息,填报完毕后自行打印《昆明市呈贡区2023年合作办学学校公费学位申请登记表》,并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2.条件审核
(1)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内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将《昆明市呈贡区2023年合作办学学校公费学位申请登记表》及条件审核相关材料交班主任,学校根据学生上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昆明市呈贡区2023年合作办学学校公费学位条件审核汇总表》中填写审核情况后,经办人及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6日17:00前报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
(2)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且符合公费学位申请条件的,将《昆明市呈贡区2023年合作办学学校公费学位申请登记表》及条件审核相关材料报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审核时间:6月5日—6日(9:00—11:30,13:30—16:30)
审核地点:呈贡区惠景园D7栋一楼教育体育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71-67478393
(3)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凡提供虚假证明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05、资格确定
(一)确定方式
1.直接确定。通过网络报名并经条件审核合格的人数若等于或小于相应学校公费学位数,学校全部招录。
2.空余学位递补。网络报名并经条件审核合格的人数小于公费学位数出现空余学位时,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补录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3.电脑随机派位确定。若通过网络报名并经条件审核合格的人数大于相应学校公费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流程
1.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学生条件审核后,根据审核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学校名单。
2.一名学生对应一个号位。对于双胞胎及多胞胎子女,原则上一人一个号位,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也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学校电脑派位。选择捆绑式报名的学生家长,应于5月30—6月1日带相关佐证资料及申请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现场审核确认后再进行网络报名。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一个号位参加电脑派位。根据电脑派位结果,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员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
3.区教育体育局对电脑随机派位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招生学校自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4.电脑随机派位设备、软件及随机派位的数据库经教育、纪委、公证和保密等部门检查确认后,进行数据导入并封存。
5.公费学位随机派位工作现场流程:主持人宣读现场纪律和工作规则后,现场启封登录随机派位系统;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学校校长抽取“抽签顺序号”,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随机派位顺序;随后,每一所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按照系统登录、随机选号、选中信息确认的步骤进行;最后,公证人员对电脑随机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6.电脑随机派位结果于当日在各招生学校、条件初审学校及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公布。
(三)确认就读
招生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公费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的学生或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的学生在名单公布后需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行确认后方为有效(具体时间及确认方式待后续通知)。
06、监督及公示
(一)经条件审核后,合作办学学校报名人数及符合公费学位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将在区教育体育局及区内有毕业生的小学进行公示。
(二)电脑随机派位全程邀请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人员、区公证人员、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
(三)确认后的名单将在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学校、区内有毕业生的小学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示名单即为正式名单。